同德县石藏寺修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第二次)
1.招标条件 1.1 同德县石藏寺修缮工程监理已由青海省文物管理局以青文物综【2015】200号、海南藏族自治州财政局以南财行字【2015】65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同德县教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青海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国家文物局核准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同德县石藏寺修缮工程监理; 2.2招标编号:0773-1540GNQH02245JL; 2.3项目概况:同德县石藏寺修缮工程监理; 2.4服务地点:同德县石藏寺; 2.5服 务 期:同施工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国家文物局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业务范围必须包括古建筑维修保护)的企业;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2013年至2015年度)文物保护工程类似项目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并提供本企业为本项目被授权代理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2投标人须具有具备有效的进青备案证书和青海省文物管理局核发的资质备案证。 3.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须提供三年内(2012年至2014年或2013-2015年度)健全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4月 28 日至2016年 5 月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 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28号紫恒大厦14层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室报名 持下列证件、证书购买招标文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用于备案,原件审核后退回)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并复印件加盖公章) (4)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证书、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并复印件加盖公章) (5)青海省文物局在资质备案证(原件并复印件加盖公章)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图纸费用 100 元,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3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及《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以任何形式对本招标公告进行的篡改、转载或发布一律无效,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同德县教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地 址:青海省同德县南环路党校院内 联 系 人:牛先生 电 话:0974-5930066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28号紫恒大厦14层(虎台宾馆对面) 联 系 人: 杨先生、党先生 电 话:0971-6118821、0971-6118377 传 真:0971-6517377 开户银行: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川南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帐号:82010000000226026
2016 年 4 月 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