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金东区绿化彩化工程监理,招标人为金华市金东区农林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标选定监理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建设投资约2500万元的金东区绿化彩化工程,该项目分为2个标段,其中:Ⅰ标段包括金东区北线绿道绿化工程、金东区北线绿道山体绿化彩化工程、金东区森林抚育工程,工程概算约1100万元;Ⅱ标段包括金东区北线绿道山体绿化彩化工程、金东区潘石线曹宅段绿化彩化工程、金东区潘石线源东段绿化彩化工程、金东区十白线(金武公路金东段)绿化彩化工程,工程概算约1400万元。 2.2计划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与工程施工工期相一致,缺陷保修期按国家规定。 2.3工程建设地点:金华市金东区。 2.4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拟派总监应为全国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监工程。 招标人对监理人员的要求: 人员 | 人数 | 资历要求 | 总监 | 1 | 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全国注册市政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年龄 55周岁,身体健康 | 总监代表 | 1 | 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浙江省建设厅注册市政公用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年龄 55周岁,身体健康 | 风景园林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 | 2 | 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浙江省建设厅注册市政公用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年龄 55周岁,身体健康 | 造价控制人员 | 1 | 全国工程造价员或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 |
3.2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金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金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5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上述3.2、3.3、3.4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3.6各投标人可任选或同时参与上述2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投标文件的获取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支付); 5.3本月席位费应在开标前缴纳; 5.3.1交易席位费的缴纳 1)当月交易席位费(以开标月计),各投标单位须在开标前一天通过单位账户以转账方式完成缴纳交易席位费,以确保投标顺利进行(取消现场现金缴纳)。如不出具当月交易席位证,导致投标文件不能递交的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2)各投标单位须在银行转账摘要栏内注明:XX月份的交易席位费。 3)各投标人在缴纳席位费后凭缴纳的银行回单复印件向中心开具相关发票。 5.3.2金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费用转账收取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金华市金东区财政局政府非税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农行金东支行营业中心 账户:1965 5101 0400 1651 5006 020 5.3.3金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9-82190952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6日14时00分,地点为金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金华市光南路1329号金东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七、监督部门:金华市金东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注: 3、在开标时,投标人的项目总监必须亲自到场并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招标人:金华市金东区农林局 招标代理:浙江中达造价工程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金东区 地 址:金华市东莱路969-6号东二楼 联 系 人:汤荣堂 联系 人:曹珊 联系电话:13505798191 联系电话:0579-823834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