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阜康市人民医院新址室外景观、道路硬化、路灯建设项目已经由(阜发改投资(2016)125号文件)备案。招标人为阜康市人民医院,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阜康市人民医院新址室外景观、道路硬化、路灯建设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1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阜康市人民医院新址 2.工程规模:主要行车道路、园路路面铺装;门卫室建设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计划工期 GFKS201605030981138660阜康市人民医院新址室外景观、道路硬化、路灯建设项目监理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监理监理招标;2016/06/01至2016/09/28,总工期120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需要项目负责人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6/5/4 9:30:00至2016/5/10 20:00:00。 2.报名地点:网上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 至 。 2.领取方式: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六、其他说明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4日9:30时至 2016 年5月10日20:00时(北京时间),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xjjsxx.gov.cn)上报名。 2、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监理编号:CJ20160359投标保证金金额:2万元整. 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报名开始至报名结束(2016年5月4日9:30—2016年5月10日23:59),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帐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帐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4、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建设银行保证金专户 户名: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 账号:513010100100117937 开户行行号:309885003010 开户行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支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监理:资格后审,各投标单位于报名截止次日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链接,获取招标文件,下载完成后报名成功,招标文件费监理标段每份500元。 6、凡是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投标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部庭州网、昌吉日报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阜康市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瑞恒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朱大泉联 系 人: 刘杰 电 话: 0994-3231815电 话: 0991-282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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