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589545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临湘市云湖大道口至10#-17#风机平台道路提质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临湘市兴路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临湘市云湖大道口至10#-17#风机平台道路提质改造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标条件临湘市云湖大道口至10#-17#风机平台道路提质改造工程施工监理已由临湘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临发改招[2016]22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为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临湘市云湖大道口至10#-17#风机平台道路提质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2. 建设单位:临湘市兴路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 建设地点:临湘市五尖山森林公园内 4. 建设规模:临湘市云湖大道口至10#与17#风机平台道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已经临湘市发展和改革局下达固定资产年度投资计划通知书(临发改计划[2016]13号)。项目位于临湘市五尖山森林公园内,起于临湘市云湖大道口,终于10#与17#风机平台。对原宽6m,总长11.3km的道路路基及边坡进行修正、增加和完善路基防护与排水设施、加铺路面结构、设置交通及安保设施等。(具体金额以临湘市审计局审计结果为准)本工程监理费最高限价为39.08万元,共分为一个监理标段。 5. 监理服务期: 自开工之日起约2年,缺陷责任期 12个月; 6.监理服务范围: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7. 质量等级要求:确保受监项目达到现行相关的国家施工验收技术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乙级以上监理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专业监理工程师均须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省级颁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人员;监理员均需具有省级监理员岗位证书人员; 4.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少于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配备标准执行。本工程要求在项目部须配备1名总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监理员。本项目要求所有人员均不得有在监项目(证明方式:湖南省内企业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湖南省外企业须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无在监项目的证明),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与递交的投标文件一致,且在施工监理期内不得变更,否则业主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 5.省外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现场监理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外省住建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不能网上查询真伪的,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6.法人代表人以及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在投标单位办理社会养老保险(须提供开标截止日之前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不少于2015年7月至12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投标。 四、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入围投标产生办法为合格入围法。 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圆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为防止投标挂靠行为,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行转至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证金专户:户名: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金鹗路支行;账号:1907 0615 2920 0034 845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 5 月6日至2016年 5 月10日上午9:00--11:30整;下午3:00--17:00时整(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为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需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带齐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质原件,同时提供两套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按要求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真实可靠,如查出虚假证明材料,则取消投标资格。 到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临湘市建设局103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2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交的审查资料原件:①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③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④拟任本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⑤拟任本项目监理员岗位证书;⑥法人代表人,以及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在投标单位办理社会养老保险(须提供开标截止日之前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不少于2015年7月至12月);⑦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以上所有资料核验原件后退回,但须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两份(证件年检、变更栏有内容的必须复印)。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总监理工程师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九、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临湘市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730-3711498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湘市兴路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 系 人:郑先生电 话:0730-3556001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临湘联系地址:临湘市建设局一楼103室联 系 人:万先生、李先生电 话:0730-8630021 3769877传 真:0730-8630021 3769877 |
报名期限: | 2016/5/6至 2016/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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