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天香路及康庄路跨赵王河桥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菏泽市天香路及康庄路跨赵王河桥工程监理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监理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监理队伍。 一、招标人: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三、项 目 名 称: 菏泽市天香路及康庄路跨赵王河桥工程监理项目 四、项 目 编 号:HCGCG2016-013 五、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5.1建设地点:菏泽市城区北部 5.2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约4000万元。 5.3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直至工程质保期结束。 5.4监理范围:该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的监理。 5.5质量标准:应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监理规范要求。 5.6建设规模及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本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的监理。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6.1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6.2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6.3资质条件: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6.4拟派往本项目总监及监理人员要求: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总监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总监,并承诺全过程常驻本项目现场,若经检查或遭投诉反映项目总监不在项目现场,首次发现从监理费中扣除2000元作为处罚,以后每发现一次将从监理费中扣除前次处罚金额2倍的罚金作为处罚; 6.5信誉要求: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院出具的证明为准,由投标人自行查询); 6.6项目监理机构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拟定的项目监理机构要求监理人员专业配套,各阶段人员配备数量和人员资格应满足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需要。项目监理机构配置须符合《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人员定岗标准》(鲁建建字〔2013〕27号)的要求,本项目要求至少总监1名,其他监理工程师1名,监理员3名; 6.7潜在投标人及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限制或禁止投标期间; 6.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企业在投标前自行查询); 6.10潜在投标人须已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请登录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zzfcg.gov.cn网站下载。 八、保证金缴纳金额与方式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00元(人民币)。 投标人必须使用本企业基本帐户于2016年06月02日14时30分前汇款或转账至: 开户单位:菏泽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牡丹支行; 帐号:2377 2219 5442; 备注:禁止投标企业以汇票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否按时到账以银行出具的“汇兑支付来帐凭证”为准。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最迟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九、图纸及相关资料领取时间、地点 请潜在投标人于2016年06月02日14时30分前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385301166)联系领取施工总平面图纸,逾期不予受理,图纸费用500元/套,售后不退;凡不购买图纸者,视为无效投标。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6月02日14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牡丹区委西邻便民服务中心2楼开标二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 胡先生 地 址: 菏泽市中华路1369号 电 话: 0530-5057566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5楼(开发区管委会南邻)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0530-7079610 2016年05月13日
发布人:菏泽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3日 11时11分14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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