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竹溪县“两馆一中心” 室外广场、景观及外网工程,招标人为竹溪县文化体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十堰龙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二、项目概况 2.1、建设内容:健身(文化)广场、室外网球、篮球场地、绿化带及外网等。 2.2、建设地点:城关镇守金店村二组。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量。 2.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5、工期要求:90日历天 。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相应规范、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人具备的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相关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本工程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3.2、监理投标人具备的资格 (1)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近三年内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4)项目总监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最多就近承担两个在建工程项目。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原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2、参加本项目施工投标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如下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检察院投标企业行贿档案查询函、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市政专业)。参加监理项目的投标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如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以上所有证件提供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6年5月 13日至2016年 5月1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12时,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到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溪县城关镇北大街38号原检察院院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每套20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须知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3日9时,地点为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溪县城关镇北大街38号原检察院院内1楼)。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3日9时在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开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竹溪县政府门户网、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竹溪县文化体育局 地 址:竹溪县城关镇北大街1号 联 系 人:王大国 联系电话:15342672013 代理机构:十堰龙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竹溪县幸福东路68号 联 系 人:周玉凤 联系电话:0719—2726921
竹溪县文化体育局 201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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