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采购人委托,拟对漓东百里生态示范带灵川旅游绿道一期工程监理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漓东百里生态示范带灵川旅游绿道一期工程监理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GXDHGLZB20160509 三、建设地点:桂磨大圩路口至钓鱼山段(K13+500~k17+080) 四、采购组织类型:服务类采购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内容及数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和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专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投入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 月 16日至 2016年5月20日,每天上午 9: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111栋蓝天园36号)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企业技术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企业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其他监理人员(2人及以上)上岗证及职称证,上述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及社保部门出具的2016年2月至2016年4月参保缴费证明,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项目所在地检擦院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结果出具时间必须在发布采购公告之后),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须与原件一致)。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也可以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111栋蓝天园36号),招标文件售价250元/份(不含资料费),售后不退。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须足额交纳,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投标人必须于2016年6月6日17: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或设在广西的分公司账户转出并到达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银行帐号:45001635207050705822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6年6月7日10时00分前递交至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111栋蓝天园36号),逾期递交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6年6月7日10时00分在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截标,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还须持授权委托书)参加并签到验证。 十二、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及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 zfcg.glcz.cn)。 十三、业务咨询: 代理机构: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黄工 电话/传真:0773-2858333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111栋蓝天园36号 十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桂林市灵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采购人:灵川县旅游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