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芨芨湖生活服务区市政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已经由(新准经发【2016】55号文、新准经发【2016】122号文)备案。招标人为新疆准东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芨芨湖生活服务区市政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监理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6668.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2.工程规模: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芨芨湖生活服务区横一路(纵一路-S228线)道路工程总长1783.973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道路控制红线总宽为60米。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芨芨湖生活服务区横三路(纵一路-S228线)道路工程总长1674.197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道路控制红线总宽为52米。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计划工期 GZDMDMHGCYYQ201605160591138872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芨芨湖生活服务区市政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监理二标段)施工图纸范围内道路工程、预埋管线工程、路面排水工程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施工内容的全过程监理。监理招标;2016/06/15至2017/05/25,总工期180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甲级]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需要项目负责人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6/5/17 10:00:00至2016/5/21 20:00:00。 2.报名地点:网上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6年05月24日至2016年05月28日。 2.领取方式: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六、其他说明 1、凡是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投标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 2、必须在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登记注册分公司,参与招投标的施工企业可以通过在准东工商分局办理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参与招投标,待企业中标后办理注册分公司的手续。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17日10:00时-2016年5月21日20:00时(北京时间)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上报名。 4、报名的同时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监理二标段:2万元(贰万元整) (标段编号:CJ20160468)。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报名开始时间至报名结束,(2016年5月17日10:00时-2016年5月23日23:59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交纳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6、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开户行:建设银行昌吉州建国西路支行,开户行行号:105885000041,户名: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账号:65001620400052502518),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7、招标文件的获取:凡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请于报名截止后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链接及图纸。监理招标文件费500元/份。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昌吉日报、西部庭州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疆准东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刘栋联 系 人: 张丹丹 电 话: 18099001725电 话: 0994-6558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