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水县葫芦河、苗村河太白段河道整治工程监理 1、招标条件 合水县葫芦河、苗村河太白段河道整治工程已由庆阳市水发【2016】14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合水县水利建设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合水县葫芦河、苗村河太白段河道整治工程 2.2建设地点:合水县太白镇 2.3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16年6月15日,竣工日期2016年 9月15日。总工期92日历天。 2.4 建设内容:修建重力式护提1507.7m,其中左岸426.1m,右岸1081.6m。 2.5招标范围:合水县葫芦河、苗村河太白段河道整治工程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近五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1.1施工监理投标单位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近5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人员;派驻工地的监理人员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副高级或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有3年以上类似工程经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所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须持有甘肃省水利厅出具的《甘肃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准入登记备案核准证》并年检合格。 3.5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没有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4、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叁仟元整(3000.00元),缴纳截止时间2016年6月6 日 17 时(以系统到账金额为准)。缴款账户户名、账号、开户银行请各投标(竞买)人在完成报名后,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qyggzyjy.gov.cn)投标单位模块自行查询获取。未从投标(竞买)人基本账户转出、未按时缴入系统指定账户均视为无效投标。 注:首次使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竞买)保证金网上缴退系统的投标(竞买)人,请提前登陆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qyggzyjy.gov.cn)投标单位模块,按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并完成现场核对。因网上注册及现场核对未及时完成,造成缴款信息无法获取、投标无效的,由投标(竞买)人负责。(详情请见中心网站《关于实行投标(竞买)保证金网上缴退的通知》) 咨询电话:0934-8869129(网上注册及现场核对) 0934-8869123(保证金缴纳)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网上报名后,须派代表于 2016年5月19日至2016年5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庆阳市西峰区朔州西路7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无行贿受贿查询回执、水利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近三年内承建过同类施工监理合同,以上资料均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5.3监理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 8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庆阳市西峰区朔州西路7号)。 6.2开标时间为2016年6月8日 9时30 分,地点为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庆阳市西峰区朔州西路7号)。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16年5月26日上午9时00分召集所有通过报名的投标人,在合水县水务局院内集合,组织踏勘现场并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公开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合水县水利建设管理站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合水县西华南街 联 系 人:陈旭阳 电 话:18993465361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市直机关北区3#楼101室 联 系 人:景文静 电 话: 0934-4161191 传 真: 0934-4164191 2016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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