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岷县梅川镇夹道河商业街道路及管网工程已由定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定发改投资[2016]1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岷县梅川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财政资金100%,招标人为岷县梅川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岷县梅川镇夹道河商业街道路及管网工程,包括道路、排水、绿化、照明等工程建设规模为建设规模为道路长488.49m,敷设雨水排水管695m,设置路灯42套,栽植国槐238株。概算投资:336.38万元,资金已落实。 (二)工程建设地点为岷县梅川镇; (三)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6月10日,竣工日期为2016年10月8日,工期120日历天; (四)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监理标段: 1、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3年5月至今)承担过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 (四)省外建筑企业需向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企业基本信息登记。 (五)根据甘检会(2014)8号文件通知中第四条规定,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县级(或县级以上)检查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五、报名方式: 1、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2、网上报名请登陆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报名完成后,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关于本项目相关变更及通知,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3、未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注册的企业,报名前须到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注册方法:请阅读关于征集注册企业会员的公告)。 六、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公告时间,2016年5月17日至2016年5月19日,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招标公告。 (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5月17日至2016年5月21日。 (三)获取网站: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四)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7日10时00分,地点为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区建设大厦A-2幢11层第一开标厅)。 (二)在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必须递交一正一副纸质版投标文件,同时须递交一份投标信息确认单(单位盖章、行业主管部门盖章)。 (三)投标人在投标时须递交一份投标证件清单登记表(盖章),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按清单登记表现场核对证件并由各方代表签字确认。 (四)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贰仟元(2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递交须知: 1、投标保证金以非现金方式提交; 2、投标人(供货商)缴纳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及公司帐号必须与投标人基本信息内容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投标人(供货商)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银行结算凭证附言栏内正确填写所投标段保证金编号和名称等内容,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4、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由招标人(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投标人(供货商)花名册(加盖公章),并前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对保证金缴纳情况,最终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投标人(供货商)花名册为足额及时收到投标保证金的依据。 5、退还保证金时,由招标人(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供投标人(供货商)花名册(加盖公章)前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退还。 6、本项目监理标段的投标保证金编号为:051612001。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岷县梅川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孙劲宵 电 话:18794277122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诚工程造价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联 系 人:刘东玲 电 话:18139900398 十、监督单位 定西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 话:0932-82120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