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南沙区街旁绿地绿化升级工程、南沙区高架桥底绿化升级工程、南沙区进港大道沿线绿化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批复文号 根据穗南发改项目[2015]170号、穗南发改项目[2015]224号、穗南发改项目[2015]229号 批复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广州市南沙区农林局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监理 公告内容 南沙区街旁绿地绿化升级工程、南沙区高架桥底绿化升级工程、南沙区进港大道沿线绿化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根据穗南发改项目[2015]170号、穗南发改项目[2015]224号、穗南发改项目[2015]229号文批准,广州市南沙区农林局现对南沙区街旁绿地绿化升级工程、南沙区高架桥底绿化升级工程、南沙区进港大道沿线绿化改造工程进行监理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南沙区街旁绿地绿化升级工程、南沙区高架桥底绿化升级工程、南沙区进港大道沿线绿化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农林局 联系人:伊工 联系电话:020-3905319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020-8462011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9910647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四、工程监理服务费: 工程总投资:(1)南沙区街旁绿地绿化升级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773.8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暂定为人民币1500万元。(2)南沙区高架桥底绿化升级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825.8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暂定为人民币1600万元。(3)南沙区进港大道沿线绿化改造工程项目总投资约499.7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暂定为人民币420万元。 工程监理服务费:约80.36万元(其中(1)南沙区街旁绿地绿化升级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为33.68万元;(2)南沙区高架桥底绿化升级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为35.60万元;(3)南沙区进港大道沿线绿化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为11.08万元;)最终以财政结算评审价格为准。 五、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本项目设1个标段; (2)监理招标内容:包括项目实施阶段的施工前期准备、施工管理、投资控制、竣工验收、工程结算、资产移交、质量保修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合同、信息、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工程结算、质量保修期满等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和工程相关协调工作。 (3)招标规模:(1)南沙区街旁绿地绿化升级工程对市南大道段、环市大道段、龙穴大道段、万环西段、南沙街段等街旁绿地进行绿化升级,升级面积约65550平方米。(2)南沙区高架桥底绿化升级工程对南沙区16个高架桥底以及周边绿化进行梳理杂树,补植种植,交通路口等重点段进行美化提升。绿化升级面积约60600平方米。(3)南沙区进港大道沿线绿化改造工程对进港大道沿线约5.6公里的片状绿地和路侧绿地节点进行升级改造。升级改造面积约14780平方米。 (4)招标控制价:人民币80.36万元(其中(1)南沙区街旁绿地绿化升级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控制价为33.68万元;(2)南沙区高架桥底绿化升级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控制价为35.60万元;(3)南沙区进港大道沿线绿化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控制价为11.08万元;)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址: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6年5月20日至2016年5月24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2、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址 (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日期(含本日):2016年5月25日至2016年5月31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址:广州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 注:①.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②.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从投标报名第一天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投标报名第一天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从交易中心下载,按要求填写及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代表章)原件(一式两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 (4)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报名费人民币100元/标段,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购买招标文件每个标段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5、接收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服务指南”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至今在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监理项目业绩(注:类似工程是指: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类似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或招标单位确认的完工证明。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农林局 联系电话:020-39910633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D栋3楼 十三、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www.gdzbtb.gov.cn)和民营经济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保证所委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长期或根据业主要求阶段性驻场。若被推荐为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本公司承诺在接到招标人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面试通知24小时内,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面试工作,若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经招标人面试后,不满足招标项目要求的,本公司承诺按招标人的要求更换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四、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企业公章) 发布人 梁 发布日期 2016-0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