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招标备案号:12192016013014监理招标公告津建交开发监理[2016]050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泰达创业商业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泰达时尚广场体育休闲公园二期工程(监理) 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以 津开审批[2016]10088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泰达创业商业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585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河北鸿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泰达创业商业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泰达时尚广场体育休闲公园二期工程,立项总投资为5850万元,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4061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11349平方米,地下面积2712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下一层,地上五层,结构类型为:框架。 2.2 工程建设地点:开发区奥运路19号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本次招标包括工程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实行“五控”、“两管”、“一协调”。 2.4 工期要求:2016年09月01日 至 2017年07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房屋建筑工程甲级或监理综合资质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现场代表、安全总监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安全总监可由总监驻现场代表兼任;若总监兼任驻现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应单独配备安全总监1名;4、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备案证书”;5、总监驻现场代表、安全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备案证书”。安全总监应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总监任命书;6、总监及总监驻现场代表专业均应为建筑工程,并且均应具有投标资格的IC卡;7、外地监理企业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或“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05月2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 年 5 月 23 日 至 2016 年 5 月 27 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05月30日至2016年06月03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30 分, 下午 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华塘睿城三区2号楼北区4楼(文件逾期不售)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泰达创业商业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赵海鹏(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滨海新区北塘街道青海湖路76号大塘总部基地东区5号楼C座 邮政编码:300453 联系人:谷唤 电话:66220697 传 真:66220623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鸿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宏(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华塘睿城三区2号楼北区4楼 邮政编码:300453 联系人:张工 电话:15122070245 传 真:65316500 日期:2016 年 5 月 23 日 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王光华 电话:66293359传真:25328805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泽路23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监察局驻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受理负责人:赵健 电话:24538762、24538760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