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Y-F2016037 发布日期:2016年5月25日 开标时间:2016 年6月14日09时00分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凤阳宁国现代产业园闻贤路北段、凤祥路等三条道路工程施工监理 2、招 标 人:凤阳凤宁投资有限公司 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凤阳县。 2、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8千米,其中:洪山路长约2.84千米;闻贤路北段长约2.81千米;凤祥路长约2.35千米。实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及相关的附属工程等。 3、付款方式: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分次支付监理费用,每月依据施工单位完成产值比例的60%支付相应监理服务费用,工程交工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监理费用的90%,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付清。 4、监理服务期:本工程监理服务期为自签订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含缺陷责任期)。 5、招标范围:凤阳宁国现代产业园闻贤路北段、凤祥路等三条道路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等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总监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2.所有符合投标资质要求并不在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示被暂停凤阳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等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传至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yzg.gov.cn/fyztb/)标书下载专区,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不能准时参与投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投标保证金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开标前到开标室以备核验(并缴纳标书费200元),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凤阳宁国现代产业园闻贤路北段、凤祥路等三条道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 号:1313072138000016220 户 名: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一次性退还给监理单位(无息)。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经理、孙主任 电 话:159224483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