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建设南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灵璧县建设南路工程已由灵璧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灵璧县境内。 2.2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3标段划分:共分1个标段 2.4招标范围:工程全部建设内容(含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的建设监理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工程质量:本招标项目工程质量为 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 ,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近三年(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2013年1月1日以来)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须提供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 3.2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项目总监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近三年(2013年1月1日以来)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记录。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 3.3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授权代理人)及拟派项目总监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投标人企业所在地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人2014年10月至今为其缴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省外企业须进皖登记(提供在安徽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进皖企业查询情况打印并加盖公章)。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 5月 26 日 至 2016年 6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3 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http://www.lbzbcgzx.com)。 4.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4.5招标文件价格:人民币5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支付方式:电汇、转账或网上支付(由投标人基本账户) 汇入账号和账户: 开户名称:灵璧县招标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灵璧支行 银行帐号(标书费):2510401021000106085009176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 6 月22 日 15 时 30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灵璧县招标采购中心第一开标室(南环路与西环路交叉口东侧50米)。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重要说明: 7.1 本项目只接受灵璧县招标采购中心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中已审核通过成员报名,未审核通过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手续(办理网址http://www.lbzbcgzx.com,联系电话:0557-6155276,联系人:沈工,地点:招标采购中心二楼),因未及时办理入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7.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成功办理入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手续后,必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网上报名,否则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报名不成功。 7.3报名成功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标书费用采用电汇、转账或网上支付(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下午5时以前支付,每标段招标文件费用支付账号对应每标段相应账号,汇错账号或逾期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7.4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需提供网上报名成功的回执单并加盖公章,否则将拒收投标文件。 7.5开标时,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须到场参加开标,否则拒收其投标文件。 7.6 所有投标人均需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的到帐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1个工作日下午5时。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到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公布的指定帐号。未从基本账户汇出、逾期或汇错账号,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投标保证金账号在招标文件中公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灵璧县灵城镇环城西路 地址:灵璧县政务新区奥泰克中央广场9栋111-113 邮 编:234200 邮 编:234200 联系人:王亮 联 系 人:简工 电 话:13733080688 电 话:0557-6625988转804 18355702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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