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芙蓉区浏阳河人行景观桥(汉桥)项目已经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芙发改投2016[62]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长沙市芙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芙蓉区浏阳河人行景观桥(汉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芙蓉区浏阳河人行景观桥(汉桥)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长沙市芙蓉区。 2.3建设规模:汉桥位于长沙市芙蓉区浏阳河风光带营盘路大桥与远大路大桥之间,为连接浏阳河风光带东西两岸的人行过河景观桥。本项目建安工程费用约8500万元。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从施工图设计阶段到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 2.6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图设计阶段开始,经施工保修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2.7监理质量等级: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2.8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3企业近三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具有一个及以上具有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为4000万元及以上水上桥梁项目入围工程监理业绩。3.4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市政或道路桥梁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无任何在监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4.2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执行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2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任何在监项目。 3.4.3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3.4.4拟任监理员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3.4.5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5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和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6企业入围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监理合同、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 (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监理手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或监理手册)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30000元) 5.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帐为准。 5.3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5.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5.4.1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 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5.4.2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交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交纳。 5.4.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5.4.4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6年5月26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6年5月30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3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请文件将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6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9.招标人长沙市芙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本项目行政监管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4898300、84898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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