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河中学配套道路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重新发布)
项目编号:2016-078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泰河中学配套道路工程监理 建设单位(招标人):宁波滨海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后)批准机关: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区财政拨款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北仑春晓。该工程由乘海路、龙门山路两条道路组成,其中乘海路东起洋沙山路,西至西子山路;龙门山路北起乐海路,南至乘海路。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乘海路长440米、宽16米,桥梁一座;龙门山路长310米、宽16米;两条道路断面布置均为4米人行道+8米机非混行道+4米人行道。 项目概算:约5690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排水、桥梁、路灯、绿化及通信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不包括电力、给水、标志标线及信号灯)。 招标标段数:1 工程监理费:约37万元 监理服务期:自监理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结算完成且工程保修期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宁波市建设监理与招投标咨询行业协会核发的有效的《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本》。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投标人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0.00元,售后不退。 4.2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5月26日08:30至2016年05月31日23:59(北京时间),登录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www.blztb.gov.cn)进入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网上投标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0.50万元。 5.2 在2016年06月09日14:30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按照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仑区招投标中心《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操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仑招中[2012]8号)》和2013年4月27日印发的对上述暂行办法作个别修改的函(详见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通过投标人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向“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单笔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收款人: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建行宁波北仑支行,账号:33101984136050501959),并经上述专户开户银行确认已在2016年06月09日14:30前收入该专户。
上述专户收到投标保证金款项的,不开具“收款收据”。5.3提交投标保证金办理转账或汇款时,须在转账或汇款用途栏上注明“建设工程”;未注明“建设工程”或注明错误的,该投标保证金无效!5.4在2016年06月10日14:30前,应通过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登录【网上投标系统】,按如下路径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与对应项目标段进行绑定操作:选中[网上报名]页签—>在{已报名项目列表}中选定对应项目,点击[绑定]按钮—>进入对应项目网上报名页面,找准{投标保证金提交及绑定情况}列表—>选定相应标段,对绑定投标保证金进行[确认]操作。在2016年06月10日14:30前,未成功操作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与对应项目标段绑定的,该投标保证金无效。5.5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应当通过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登录【网上投标系统】选中[退还保证金申请]页签,按如下操作:(1)在{已与项目绑定的可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列表中,对按规定可退还的投标保证金进行退还[申请]操作,确认、打印《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书》(不需另行开具“收款收据”),向招投标中心保证金收退服务窗口办理退款手续。(2)在{尚未与项目绑定的也可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列表中,对已到达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且尚未与对应项目标段绑定的具体款项,如确定申请退还,请进行退还[申请]操作,确认、打印《退款申请书》(不需另行开具“收款收据”),向招投标中心保证金收退服务窗口办理退款手续。如退还申请操作成功,该款项将丧失投标保证金功效,请谨慎操作!退还投标保证金,须按提交投标保证金时“汇款人名称、金融机构(开户银行)名称、账户账号”进行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6月15日09:30,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楼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中心)交易厅(详见中心候标区电子显示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www.blztb.gov.cn)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1浙江省外投标人必须已经取得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有效《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8.2投标截止时,若投标单位数量≥3家,则全部参加开标;若投标单位数量<3家,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8.3投标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必须在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且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信用等级在C级及以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主导专业监理员中任何一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必须在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并在系统中有相应的岗位资格;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主导专业监理员均无在建项目;上述任何一项未满足要求的,视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8.4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经北仑区检察院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或有判决时间在近2年之内(含2年,从开标日之前一日倒算,不含开标日)案件所涉及的非罪行贿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有被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限制投标的处罚的,取消投标资格;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一)【确认采用:综合评估法(一)的,有合格投标人的技术标合格制评审、还评资信标、商务标,将投标人各自资信标、商务标按权重合计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10、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公政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仑区新碶宝山路317号(摩根国际大厦)1幢7楼 邮编:315800 联系人:傅渭贤 电话:0574-86879331 传真:0574-86861546 电子邮件:86879331@163.com
招标人:宁波滨海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仑春晓镇 邮编:315800 联系人:叶善峰 电话:0574-86788598 传真:无
注:本公告由建设单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网上操作、填列和打印,经招标人盖章后原件一份交区招投标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