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木垒县街景整治(3.6公里)道路景观工程已经由(木发改字(2016)235号)备案。招标人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木垒县街景整治(3.6公里)道路景观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535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木垒县人民路(奇木高速至园区大道) 2.工程规模:人行道、自行车道、园路、公交车站硬化面积32556.12平方米,水渠6570.13米、绿化面积228497.97平方米及配套设施。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计划工期 GMLHSK201606060711139310木垒县街景整治(3.6公里)道路景观工程监理施工图内容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监理招标;2016/07/12至2016/10/19,总工期100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甲级]或者[综合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需要项目负责人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6/6/7 10:00:00至2016/6/11 20:00:00。 2.报名地点:网上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 至 。 2.领取方式: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六、其他说明 1、 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7日10:00时-2016年6月11日20:00时(北京时间)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上报名。 3、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监理CJ20160572投标保证金2万元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16年6月7日-2016年6月13日23:59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5、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建国西路支行,开户行行号:104885001092,帐号:107648048696 ),不得以现金和其它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它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报名的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监理招标文件费500.00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西部庭州网、昌吉日报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吕致坤联 系 人: 周丽君 电 话: 0994-4828042电 话: 0994-6551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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