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 标 人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2、工程名称:运河公园三期景观绿化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地点: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3、投资估算:3500万元监理费用:约67万元
4、招标范围:景观绿化等工程施工监理
5、计划监理服务期限:?xml:namespace>2016年7 月15日至2018 年12月 31日共900日历天
6、苏州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吴江区2015年度中介机构信用等级:B)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7、投标申请人资预审条件资格预审合格必要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含风景园林资质);
(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类别等级: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投标人及其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需符合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
(4)投标申请人2015年度吴江区中介机构信用等级:B级及以上(注:未参加2015年度吴江区中介机构信用等级考评的,视作B级)
(5)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8、请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6 月14 日17:00时前使用企业加密狗登录“吴江区建设工程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公共资源)”报名。(无系统CA锁的企业,须提前办理,在入库审核后方可使用)。
9、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操作流程:
(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请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6 月14 日17:00时前使用企业加密狗登录“吴江区建设工程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公共资源)”自行下载;
(2)下载流程:登录“吴江区建设工程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公共资源)”→点击招标公告栏内相关公告→在公告右上方点击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10、资格预审文件的提交时间、地点:
(1)资格预审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6 年6 月20 日 14:00时;
(2)资格预审文件提交地点:吴江区政务服务中心新楼三楼招标信息发布厅;箱号:4#
11、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12、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资格预审合格全部入围。
13、本工程总监不得兼职。
14、评标办法:按吴住建规〔2012〕2号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分细则)。 15、本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6 月7 日。
招标人(章):招标代理机构(章):
联系人:范文珍联系人:张克祥
电话:63960706电话:63488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