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05276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麓景路南延工程(梅溪湖路-含浦大道)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 麓景路南延工程(梅溪湖路-含浦大道)监理 2.2 建设地点: 长沙湘江新区 2.3 建设规模: 麓景路南延工程南北贯穿岳麓山风景区,北起梅溪湖路,南至含浦大桥-梅江路;通道全长约3.9km(地面道路长1.65km,隧道长2.25km,双向六车道) 2.4 工程造价: 本项目建安费约7.47 亿元 2.5 资金来源: 财政拔款 2.6 监理服务期:本招标项目各单项单位工程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保修期结束; 2.7 质量要求:合格(且项目感观质量要求达到《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直接投资项目工程品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长先管发〔2014〕12号文件中规定的精品工程以上等级,并要求获得湖南省优质工程奖2.8 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要求 2.9 招标范围:麓景路南延工程 (梅溪湖路-含浦大道)项目工程监理的各单项单位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投资控制等 2.10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3.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3.3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个项目总投资额不少于20000万元类似市政道路的工程监理业绩;3.4关键岗位人员要求:3.4.1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 1 人、专业监理工程师 14 人、监理员 14 人,造价工程师2人。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注册造价工程师除外),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拟任的造价工程师允许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包括长、望、浏、宁四县区)兼任最多不超过两个项目的造价工程管理工作(不允许在其他建设项目中任职)。3.4.2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个项目总投资额不少于20000万元类似市政道路的工程监理业绩。3.4.3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其中专业监理工程师中需配备具有隧道工程项目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具有测量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具有电气设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地质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上述人员不能重复)。3.4.4拟任监理员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拟任造价工程师应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3.4.5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3.4.6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3.5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 2016 年 3 月至 2016年5 月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3.6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8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上注明的竣工时间为准。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以及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报名期限: | 2016/6/7至 2016/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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