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RCDL(宁)2016-019号 开标时间:2016-06-30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安市溪北洋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安市溪北洋五福公园(三馆合一分段)景观工程施工监理 已由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016)6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安市溪北洋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福安市溪北洋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安市溪北洋新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建安费暂为1500万元(最终以财政审核的价格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福安市溪北洋五福公园(三馆合一分段)景观工程施工及保修期内的全过程监理 ; 2.4. 监理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且保修期满、监理资料归档完成止。 2.5. 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为270日历天(不含保修期); 2.6.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7. 设计单位: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8. 监理服务费: 26.944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 乙 级资质及以上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3. 福建省省外企业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规定办理信息登记。 3.4. 投标人近 三 年来至少完成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3.5.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来至少担任过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注:“近X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X年,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中的“工程类别及等级(本招标项目为市政公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二级)”执行,投标人及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为同一项目。 3.6.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证书,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 。 3.7. 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8.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8日上午08时30分至2016年6月12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faggzyjyzx.com)进行在线购买,购买后如需纸质标书请务必自行联系招标代理企业;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图纸每份售价 500 元(自愿购买),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选取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按以下方式任选其一:(1)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网银)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达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参与投标的,须在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3)根据宁建筑〔2015〕34号文有关规定,宁德市建筑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若单项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投标人缴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按工程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伍仟元(¥5000元)。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福安市金山农村信用合作社 ; 开户名称: 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 帐 号: 9060528010010000343606。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 30日8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安市阳头广场北路10号(福安市图书馆一楼); 7.2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原件和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的 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已支付标书图纸列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场验证登记,每一个交易编号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和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faggzyjyzx.com)上发布。 其它需说明的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安市溪北洋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福安市溪北洋新区 ,邮编: 355000 ; 电话:15860660388 ; 联系人: 吴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东侨经济开发区塔山路18号(琴海豪庭)4#309室,邮编:352100 电话:13859600910,传真:0593-2827328 联系人:刘小姐 交易中心名称: 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 福安市阳头广场北路10号(福安市图书馆一楼) ; 联系电话: 0593-2130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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