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宁远县文物管理局对其宁远县久安背翰林祠和云龙坊与王氏虚堂保护修缮工程及舜帝庙遗址本体展示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由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许准字[2016]3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宁远县久安背翰林祠和云龙坊与王氏虚堂保护修缮工程及舜帝庙遗址本体展示工程监理项目
2.2 建设地点:宁远县湾井镇久安背村和路亭村及宁远县九嶷山
2.3 规模:本项目包括久安背翰林祠保护修缮工程和云龙坊与王氏虚堂保护修缮工程及舜帝庙遗址本体展示工程监理,监理费用上限值为人民币53.623万元,下限值为人民币49.333万元,税率按2016年5月1日执行的新政策计算;
2.4 监理服务期要求:总服务期24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施工阶段服务期约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6 招标范围:宁远县久安背翰林祠和云龙坊与王氏虚堂保护修缮工程及舜帝庙遗址本体展示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的质量、进度、造价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施工合同、配套安装等方面协调管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3.2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资质范围须包括古建筑保护和古文化遗址保护内容),且经年检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3监理部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监理工程师培训证书,其他监理人员应具有国家文物局或省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理培训证书。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至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管账户;
5.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万元);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须注明项目名称,如没有注明项目名称及组号的致使无法查询所带来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报名时间:2016年06月06日至2016年06月13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不受理报名)。
6.2、报名地点: 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永州办事处,地址:永州市道县濂溪北路122号。
6.3、报名条件:符合资质要求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要求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证件复印件一套报名登记:(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如是“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营业执照;(3)企业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副本、(4)、监理部所有人员的相应监理证书。监理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留以上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复印件一套,交与招标代理机构备查)。
6.4、招标文件获取: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登记后到招标代理机构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对资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不予受理报名。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7日09时00分。
7.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远县园艺路、县人武部新办公区围墙外西侧办公楼四楼)。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未按本招标公告第6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宁远县发改委、宁远县住建局等部门。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远县文物管理局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18674657980
招标代理机构: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13055088399、0746-5230858
传 真:0746-5230858
邮 箱:1462613588@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