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莱阳路(庐山路至沂山路)绿化建设工程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DYQCG2016-104# 东区建招公字[2016]043-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营区莱阳路(庐山路至沂山路)绿化建设工程已由东营市东营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区发改立字[2016]2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营市东营区胜利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东营区莱阳路(庐山路至沂山路)绿化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东营区莱阳路(庐山路至沂山路)两侧; 工程规模:主要对两侧空地进行绿化建设,道路总长540米,绿化面积10429.82平方米,人行道铺装面积2514.58平方米; 计划投资:监理137000元; 计划工期:137天;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监理招标范围: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标段划分: 本项目监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2016年6月16日至2016年6月22日进行网上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进入东营市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者,投标人同时下载招标文件(www.dyjs.gov.cn)。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网站等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营市东营区胜利街道办事处 地 址:东营市东营区北一路369号 邮 编:257000 联 系 人:宋主任 电 话:0546-8365927 电子邮件:sljdwbf@163.com 政府采购机构: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地 址:东营区新区宁阳路55号3楼 邮 编:257000 联 系 人:高先生 许先生 电 话:0546-8260152 电子邮件:dyq8260052@163.com 监督机构:东营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8203692 公证机构:邀请东营市黄河公证处公证 技术支持:13561056705 发布人:东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6日 09时10分5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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