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第二防护林(红星路-金星路段)景观完善工程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克拉玛依市第二防护林(红星路-金星路段)景观完善工程已由克拉玛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投资,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对本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前来报名。 2、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克拉玛依老城区北部、城市第二道防风林,西起红星路,东至金星路,北侧为北苑小区,南侧为火星路。场地改造面积约为43575.79平方米。其中新建便民服务中心面积为1388.75平方米,层数二层,高度10.65米,框架结构,使用年限50年;新建箱变一座,本工程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做包括的场地部分、外配系统和建筑单体等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范围:克拉玛依市第二防护林(红星路-金星路段)景观完善工程项目监理项目施工全过程的监理。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4、工期要求:计划进场时间为2016年07月16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2017年07月30日,总工期244天(日历日)。(不含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4月1日冬休期天数)。具体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5.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资质、; 5.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且为本单位在册人员。疆外申请人拟派的项目主要监理人员必须为工程监理企业进疆备案册中相对应的已备案人员; 5.4克拉玛依地区外的疆内申请人必须持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介绍信、无不良业绩证明; 5.5疆外申请人应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工程监理企业进疆备案册》且在备案册中具备与本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应资质; 5.6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7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申请人。 6、申请人报名时应按本公告第5条资格要求提交相关证件、资料原件、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提供申请人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承担过的类似工程主要业绩一览表【格式自拟,附业绩证明资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所有证件、资料上的单位名称须和申请人名称一致。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复印件壹份并装订成册(各类证书、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7、概不接受电报、电传、电话等方式递交的报名申请资料。 8、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克拉玛依日报》和《克拉玛依市建设网》发布。 9、报名时间:2016年 6 月 17 日至2016年 6 月 21 日19:00时止,每天10:00 时至13:00 时,16:00 时至19:00 时(均为北京时间),过期不候。 10、报名地点:克拉玛依市光明西路15号 11、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2、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新疆新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招标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园林绿化管理局 联系人:朱秀彭 联系电话:13619991536 招标代理:新疆新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孟庆飞 联系电话:15899077979克拉玛依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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