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2016年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X2016Z028(JL01) 1.招标条件 东丰县2016年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6]19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丰县实施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及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内投资80%,省级配套10%,县级配套1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建设规模:建设高产稳产田1.86万亩,修建机耕路73616米,涵298座,田间灌渠34652米,新建进水闸9座,新建抗旱及灌溉井156眼。 2.2 监理招标范围:上述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工程施工监理。 2.3 建设地点:东丰县黄河镇、二龙山乡、杨木林镇。 2.4 工期要求:开工日期为2016年7月18日,竣工日期为2017年10月30日。 2.5 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结束止。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 监理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企业参加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行针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向项目建设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交查询结果《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0日至2016年6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窗口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购买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 上述所有证件要求购买时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12日10:00时,地点为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丰县实施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 吉林省东丰县东风路293号 联系人:李强 电话:0437-621338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6255号(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院内后楼三楼) 联系人:石春祺 电话:0431-88566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