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炎帝陵风景工程(华夏广场)监理项目采购(委托代理编号:HNPJ-ZZ-1319)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炎陵县炎帝陵风景工程(华夏广场)监理项目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HNPJ-ZZ-1319。 3、采购项目标的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预算(元) 1 炎帝陵风景工程(华夏广场)监理项目 38.441774元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1 炎帝陵风景工程(华夏广场)监理项目 见谈判文件 见谈判文件 见谈判文件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 否(√) 是( ) 否(√) 是( ) 否(√)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拟任专业监理员应持有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3、外省企业必须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办理入湘手续,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拟任专业监理员应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省外企业拟任本项目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其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无在监工程证明。 4、注册证书、资格证书注明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一致,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监工程; 5、按照《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湘建建〔2010〕109号)规定配备关键岗位人员;;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6 年6月29日 17 时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湖南浦建招标有限公司 。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南炎帝盛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湖南浦建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谭主任 联 系 人: 肖佳璐 刘 瑞 电 话: 13786320027 电 话: 0731-28522277 地 址: 炎陵县 地 址:天元区庐山路明峰银座1栋1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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