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LNFYZBDL-JL16-092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江市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4]394号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临江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和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第一标段:监理;第二标段:施工。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五座生活垃圾转运站,总转运规模为216t/d,其中:中心区设置规模80t/d的固定式转运站1座,三公里区、大湖区和大栗子区分别设置规模40t/d的移动箱式转运站1座,花山镇设置规模16t/d的移动箱式转运站1座。 2.3 工程建设地点:临江市中心区、三公里区、大湖区、大栗子区及花山镇。 2.4 计划工期及监理服务期:2016年8月3日至2017年10月30日,共计454日历天。 2.5 监理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施工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内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具有至少一项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3.2 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3 近三年 (2013年、2014年、2015年)具有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 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财务状况良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9日至2016年7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到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持下列材料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投标报名需要携带的有关资料: 4.1.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五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 4.1.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1.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施工企业提供); 4.1.4施工企业提供: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监理企业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证、近三年至少一项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4.1.5近三年 (2013年、2014年、2015年)具有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类似的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4.1.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财务状况良好的财务审计报告; 4.1.7检察院出具针对本项目在有效期内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1.8入吉企业信息登记(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4.1.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专用资料加盖专用章),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押金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 7 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临江市政务大厅四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临江市政务大厅信息板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江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办公地址:临江市临江大街278号 联系人:田年辉 电话:13704496711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绿园区绥中路449号 联系人:王经理 杜经理 电话:0431-8080234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临江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6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