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 2016NBHSGC05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府城隍庙修缮工程 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海发改投【2016】1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房地产管理处,建设资金由社会捐赠解决,不足部分暂由海曙区房地产管理处垫付,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房地产管理处, 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市正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开明街以西,县学街以北,药行街以南,解放南路以东。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5332.83平方米左右,总建筑面积6006.27平方米。维修主要内容:1、对因地铁施工引起的大殿西梢间及西中厢房不均匀沉降采取复原与加固;2、对后期改造的厢房尽量考证其原有形式,尽可能恢复原有格局;3、参照同时期,同类型建筑或按现存痕迹,按最少干预原则恢复宁波府城隍庙;4、本项目采取整体立项,分步实施方式。
总投资:3499.92万元。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 2986万元。
工程类别及等级:文物保护修缮工程。
施工监理服务标段划分: 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要求。
安全控制目标:合格,并达到宁波市安全文明标化工地标准。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要求。
施工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施工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保持一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专业和等级要求为: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1.3注册地在浙江省内的投标人须经过浙江省文物局核审备案;注册地在浙江省外的投标人须在企业注册地省级文物局核审备案同时在浙江省文物局核审备案(浙江省文物局核审备案表格详见5);
3.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具备全国性文物保护行业协会认定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或浙江省文物主管部门认定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员资格;
3.2.3总监理工程师须无在建项目,具体按照甬建发[2014]231号文件执行。
3.3 其他要求: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均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名单记录公告平台”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经检察院查询近五年(本招标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之日《含公告发布当日》起)无行贿犯罪记录。 。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截止时间至2016年7月5日17时。
4.1凡参加海曙区工程项目的投标单位必须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aishu.gov.cn)“工程建设招标业务”栏自行进行投标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可存即可参加投标报名,无须再到窗口审核。投标单位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以免投标时被否决。
4.2如有信息需要变更,也自行在网上进行变更保存后即可通过,无须再到窗口审核。
4.3首次注册的投标单位用户名是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密码是1,登录后及时修改,并请务必记住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免造成不便。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aishu.gov.cn)”通知公告《关于“工程建设招标业务”投标注册资料填报及变更申请的通知》;
4.4投标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投标申请的,其投标做否决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单位可自行在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
5.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7 月5日 17 时前登录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网 “工程建设招标业务”进行报名申请,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等)。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提交详见投标人须知3.6.1
6.2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非基本账户转入的作否决处理。保证金办理人根据投标人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标业务”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信息进行核对。
投标人登录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网 “工程建设招标业务”进行投标报名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还须提交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对投标人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标业务”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信息进行核对,如发现不一致的,其投标将作否决处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从北门上)开标室(1)。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和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ggzy.haishu.gov.cn)、数字海曙(http://www.haish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房地产管理处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
联系人: 林梁
联系电话: 0574-87304446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正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翔云路100号科贸中心东楼24楼
联系人:劳巧贞
电 话:0574-87730234
传 真:0574-8773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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