曦之湖花园项目场外景观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曦之湖花园项目场外景观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备案号06021402194110176896(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景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绍兴景明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 邀请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绍兴市越城区王家庄路南侧规划3号路西侧。 2.2 建设规模:场外景观面积63077平方米;工程造价约3000万元。招标估算价:约78.1万元。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的监理。 2.4工程类别:市政三级。 2.5 计划工期:440日历天(具体与施工工期同步)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 / 。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项目总监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无在建工程,拟派项目总监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16年03月至2016年05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 3.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会员(年度) 资格。 3.3.2浙江省外企业须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浙江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3.3.3企业在 / 年 / 月 / 日前与 / 签订劳动者工资保障金管理协议。 3.3.4企业和项目总监近五年在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07 月 01 日至 2016 年 07 月 0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建设项目投标报名窗口刷交易员本人二代身份证自助报名或CA网上投标报名 ,并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在窗口刷身份证自主报名的,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递交项目负责人在开标前无在建工程的《项目投标报名承诺书》(表格可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一式三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1 万元,投标保证金须在报名截止前领取招标文件时同时缴纳,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汇票、电汇、转帐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0900000103411100010;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7334310182600023663;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邀请3家潜在投标人参加。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不设技术标)。 6.3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 07 月 22 日 15:30 时,地点为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418 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景明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柯桥区金柯桥大道1388号A座19层 地 址:中兴中路300号金鑫大厦610室 邮 编: 312000 邮 编: 312000 联系人: 赵峰 联 系 人: 金星 电 话: 15988228166 电 话: 85209901
招 标 人:绍兴景明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0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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