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17841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长沙经开区环城绿带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总承包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一、 招标条件长沙经开区环城绿带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总承包项目监理已由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产业环保局以长经开投发[2016]11号文核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工程说明1、工程名称:长沙经开区环城绿带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总承包项目监理;2、招标编号:CSJKQZBCGXM-162;3、建设地点:环城绿带经开区段,北起长永高速,南至秋江路;4、工程造价:总投资额约343500000.00元。 5、资金来源:业主自筹;6、批准文号:长经开投发[2016]11号文;7、项目概况:环城绿带经开区段北起长永高速,南至秋江路,全长约7.9km,宽度100-200m;主要包含:邻长株高速的防护林带、防护林带至东十二线之间的绿道及公园、东十二线绿化带及人行道,形成集防护休闲、产业展示、海绵城市示范于一体的公共开放性绿带公园,项目占地约114.5公顷,投资单价300元/m2,项目总投资估算34350万元(含设计费)。8、招标范围:长沙经开区环城绿带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总承包项目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和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3、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年龄不超过60岁,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在长沙市同时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包括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长沙市以外地区无在监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备总监相同的任职条件,总监代表不得有在监项目;4、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由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和湘建建[2015]57号文配备,并不得低于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拟任本次投标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不得有在监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5、湖南省外监理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文件商务文件部分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7、投标人的关键岗位人员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2016年2月~2016年7月)期间任一连续三个月均可的养老保险证明;8、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13年8月—2016年7月)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9、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0、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湘建建〔2013〕283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壹仟元整。由投标人总公司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2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项规定。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1、招标项目取消报名环节,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从2016年7月1日~2016年7月22日上午9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 http://www.cetz.gov.cn)进行网上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6年7月5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前将写有项目名称需要答疑的问题发送到邮箱:3076321080@qq.com中提出,未写项目名称由此造成无法查实项目属性或逾期的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投标单位和个人的任何信息;3、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发布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和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cetz.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 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6年7月22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楼10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2号)。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本次投标要求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另需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一份,有效证件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资质等级证书或法人资格证书任一项均可);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需提供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一份)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递交《法人信誉承诺书》原件(见附件),若法定代表人递交《法人信誉承诺书》后即离场的投标人,必须由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投标且中途不得离场。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本企业外的学习或会议不能到达开标现场的,必须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缺席报告》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参加开标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另提供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要求提供的资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参加开标的人员不齐、超时、中途离场、所需带的资料漏项、缺项、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身份证阅读器查验身份证原件不显示信息或显示信息有错误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八、 招标文件备案:招标文件已经长沙经开区监管部门备案。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同时发布,网址分别为:http://www.bidding.hunan.gov.cnhttp://www.cetz.gov.cn |
报名期限: | 2016/7/1至 2016/7/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