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昌吉市第九中学景观工程建设项目已经由昌市发改投资(2016)573号文备案。招标人为昌吉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昌吉市第九中学景观工程建设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5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监理)。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昌吉市69号小区 2.工程规模:室外景观及附属配套设施:规模(绿化给水HDPE管长9300米,阀门井13座,场地硬化面积约15000㎡,绿地约9500㎡,栽植树木约1250株)。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天) CJS201607010140010205002昌吉市第九中学景观工程建设项目(监理)监理:施工图内容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33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综合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从2016年07月05日 10时00分到2016年07月09日 20时00分 2.报名地点:网上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6年07月12日至2016年07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20:00 2.领取方式:网上 六、其他说明 1、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投标单位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5日10:00时-2016年7月9日20: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上报名。 3、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监理保证金编号:CJ20160757 保证金:2万元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报名开始至报名结束(2016年7月5日10:00时-2016年7月11日23:59),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帐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帐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5、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户名: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 账号:107648048696开户行行号:104885001092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昌吉市建国西路支行),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招标文件费监理500元/份。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昌吉日报、西部庭州、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昌吉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德衡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地 址:昌吉市长宁南路弘泽大厦二楼 邮 编:邮 编: 联 系 人:秦明联 系 人:王燕燕、孙艳 电 话:09942721769电 话:0994-2365132 传 真:传 真:0994-2365132 电 子 邮 件: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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