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白山碱水河国家湿地公园(二期)建设项目监理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CXZB2016-079(JL0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长白山碱水河国家湿地公园(二期)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长管经发投资[2015] 6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省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_100%_,招标人为吉林省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吉林省长白山碱水河国家湿地公园(二期)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内容及范围:沥青道路、木栈道、火山岩道路、火山岩渣道路、绿化工程、挡土墙、景观小品、标识牌、垃圾桶等工程施工阶段监理。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北起园池路,西临池北大街,东南至松花江大街。 2.3 监理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2.4 监理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3年具有两项及以上类似工程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单位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 7 月 8 日至 2016 年 7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 时至16:00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白山保护开发区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投标申请人需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国家注册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人及总监理工程师)。以上证件均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_7 月 29 日_14 时 30 分,地点为长白山管委会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长白山管委会池北区 邮编: 133613 联系人: 张居龙 电 话: 0433-5710052
招标代理机构:长白山保护开发区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池北区常青路东路(天成嘉园西门) 邮编: 133613 联系人: 韩忠英 电 话: 0433-5753334 传真: 0433-5753334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6 年 7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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