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张家港城投置业有限公司的新乘北苑二期拆迁安置用房景观绿化工程已经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该项目的景观绿化监理工程现向社会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并通过本次招标确定监理单位。 2、江苏金港建设项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沙洲东路北侧、杨舍镇新乘北苑一期交界 计划开工时间:2016年8月10日,计划竣工时间:2016 年 11 月 10 日 4、招标内容:新乘北苑二期拆迁安置用房景观绿化工程施工监理,绿地面积约60000m2,地面墙面花岗岩块料铺装15000m2,树池、廊架等(地面墙面花岗岩块料铺装、树池、廊架、土方、绿地平整、绿化种植、养护等,含竣工验收后二年绿化工程养护期监理)。施工合同估算价:1050万元。监理招标估算价:21.91万元(不含造价控制)。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且必须是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2015年度)的监理(市政)Ⅱ组及以上或2015年度张家港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的单位。 (乙级应具备风景园林工程)。 (2) 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或江苏省)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而且已经在本单位注册并获得岗位证书。(需经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任命) (3) 企业业绩、信誉:良好。项目总监业绩、信誉:良好。 6、请申请人于2016年 7 月 8 日至2016年 7 月 14 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5: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张家港市市民服务中心二楼217报名,并于2016年 7 月 8 日至2016年 7 月 14 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5:00到江苏金港建设项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时间2016年 7 月 20 日14时 30分,具体地点已在资格预审文件中写明,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派负责本项目的项目总监岗位证书、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任命书,以及本单位为委托代理人(报名经办人)和项目总监连续交纳6个月(2016年1月至2016年6月,下同)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清单原件或有二维码标记的社保个人缴费清单彩色打印件。报名经办人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附有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报名时报名经办人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 7、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由评委专家组成的预审组负责。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其他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6)总监、专监、监理人员的要求、配置等按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监理人员从业管理的通知》(张住建工[2014]30号)的规定执行;(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标申请人办理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职工,当场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其社会养老保险证或由社保盖章的缴费清单原件,否则拒绝接受资格预审文件);(9)投标人必须按照“张预办[2012]13号”文规定,资格预审时当场提交张家港市或企业所在工商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原件),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资格预审不合格,查询对象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投标项目负责人。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至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时间,否则资格预审将不能通过。 8、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都参加投标。经资格预审确定的合格申请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投标监管机构应当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和张家港建筑业网上同时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 9、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如得分相同者,以报价低者优先选定。本工程监理大纲采用暗标,合格性评审。评分项目名称: 综合标得分: 满分70分 1、 监理大纲 合格性评审 2、 人员素质 30分 3、 投入设备 6分 4、 企业资质及业绩 14分 5、 监理取费 20分 以累计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同一标段如累计得分相同者,以取投标费率低者优先选定。具体评分细则如下各表: 监理实施方案评分表 (监理大纲或监理规划) (表一) 类别 | 分项内容 | 基础分 | 分项分 | 评分说明 | 得 分 | | | | 一 监 理 方 案 | 1.质量控制 | | | | | | | 目标 | | 目标是否明确 | | | | 方法 | | 方法是否合理可行 | | | | 措施 | | 措施是否具体、针对性是否强 | | | | 2.安全监督管理 | | | | | | | 目标 | | 目标是否明确 | | | | 方法 | | 方法是否合理可行 | | | | 措施 | | 措施是否具体、针对性是否强 | | | | 3.进度控制 | | | | | | | 目标 | | 目标是否明确且确保合同工期 | | | | 方法 | | 方法是否合理可行 | | | | 措施 | | 措施是否具体、针对性是否强 | | | | 4.合同管理 | | | 合同管理的方法是否合理、是否有监控发生合同纠纷的具体措施 | | | | 5.各营运商施工协调 | | | 协调方法是否清晰合理、是否有具体措施 | | | | 6.信息管理 | | | 信息传递途径是否流畅、查阅是否方便、资料是否齐备等 | | | | 7.针对性监控重点及难点 | | | 针对性是否强、措施是否具体、对关键部位、工序旁站监理项目安排是否齐全 | | | | 8.合理化建议 | | | 是否具有科学、合理、可行及具体措施的合理化建议并是否经评委分析论证认同 | | | | 小计 | | | | | | | |
监理人员(人员素质)评分表 (表二.1) 序号 | 因素 | 评 分 标 准 | 规定分 | 得 分 | | | | 1 |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 总监 专业 | 标准:园林绿化工程相关专业,满足标准3分;市政公用或相关工程专业,满足得3分。不满足标准得0分。 | 3分 | | | | 总监 职称 | 标准:高级职称得3分,中级职称得2分,不满足标准得0分 | 3分 | | | | 小计: | | | 6分 | | | |
监理人员(人员素质)评分表 (表二2) 序号 | 因素 | 评 分 标 准 | 规定分 | 得 分 | | | | 2 | 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 | 专业 | 标准: 园林绿化工程师(园林绿化工程相关专业) 市政工程师(市政公用相关工程专业); 以执业资格证书或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全部满足标准8分;有一位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不满足专业要求扣4分,最多扣8分。 | 8 | | | | 监理资质 | 标准: 监理员应持有《江苏省监理员考试合格证书》或《江苏省监理员岗位证书》; 全部满足标准得8分,有一位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不满足标准扣4分,最多扣8分。 | 8 | | | | 人数 | 标准: 园林绿化工程相关专业:专监2人,监理员1人; 市政监理员:1人; 全部满足标准得8分,每少一人扣2分,最多扣8分。 注: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要求的作为无效标。 | 8 | | | | 小计: | | | 24 | | | |
工程监理综合评分表 (表三) 类别 | 总分 | 分项内容 | 最高得分 | 评分说明 | 评分标准 | 得 分 | | | | 监理费 | 20分 | | 20分 | 本工程最高限价为15.337万元,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100%,抽取每档按1%计。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20分,投标报价比基准价每高1%扣0.9分,每低1%扣0.6分,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报价以万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 | 企业资质 | 4分 | | 4分 | 有市政公用工程资质乙级 (乙级应具备风景园林工程专业)得2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得3分,具有监理综合资质得4分。不满足要求得0分。 | | | | 拟投入的设备 | 6分 | 车辆 | 2分 | 满足最少数量要求的施工车辆(至少1辆)得2分,不满足要求得0分。 | | | | 办公 | 2分 | 满足最少200㎡以上的张家港本地办公场所(以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为准),满足要求得2分,不满足要求得0分。 | | | | 检测设备 | 2分 | 企业有用其他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测量、检验等设备设施的,得2分,没有上述设备设施的,得0分。 | | | | 企业业绩 | 10分 | 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已监理过的苏州市范围内园林绿化工程业绩在 1000万元以上的每个得2分,在3000万元以上的每个得4分,在8000万元以上的每个得6分,合计最多不超过10分,每个项目以最高得分计一次。 | | | | 合计得分 | 40分 | | | | | | | | | | | | | | |
说明: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个人(职称证、岗位证、毕业证等)有关资料开标时带原件备查;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供,该项为零分。 10、招标人地址:张家港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张家港市永安路950号) 联系人:樊毓峰 电话: 0512-58266122 11、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张家港市市区永安路华怡商厦南楼四楼(人民医院东对面) 联系人:施婷婷 传真:58221724 电话:58150012 项目组组长:施婷婷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6年 7 月 8 日至 2016年 7 月 1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