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130982160034-002 所属地区 任丘市 工程名称 任丘市燕山北道两侧景观改造工程监理招标 建设单位 任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地点 任丘市燕山北道 建筑面积 招标性质 监理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任丘市燕山北道两侧景观改造工程全部设计图纸、设计变更范围内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相关监理服务。 招标代理单位 河北鑫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人);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 文件发售地点 联系人 李晨浩 联系方式 15133753015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6-07-13 17:01: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6-07-20 17:01: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6-07-14 08:3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6-07-20 17:01:00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6-7-14至2016-7-20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内容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XC2016-01-02 任丘市燕山北道两侧景观改造工程监理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并在备案部门备案登记,河北鑫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本项目业主任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监理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任丘市燕山北道两侧景观改造工程监理 1.2 招 标 人:任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 建设地点:任丘市燕山北道 1.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招标内容 2.1主要建设内容:任丘市燕山北道两侧景观改造工程位于任丘市燕山北道,南起北环路,北至任文干渠,主要包括挖土方(含拆除工程)、路面及路口硬化、更换种植土、绿化及养护等内容。 2.2招标内容:任丘市燕山北道两侧景观改造工程全部设计图纸、设计变更范围内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相关监理服务。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的配合工作;对安全生产监督、苗木采购等方面的协调管理及建议;工程使用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苗木采购方案的控制及审核;缺陷责任期内修复方案的审核和修复过程的监督;及时分析设计、施工、监测等资料,负责对因设计变更和不可预见因素引起的工程量变更的各种施工现场签证的合理性及执行情况进行确认;协调管理各专业施工、分标段之间的衔接,特别是专业交叉施工;监督、检查、复核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阶段完工工程量、结算工程量计量;投资及造价控制,工程进度款支付和对整个项目合理工期施工进度的控制;监督和指导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按时、按质收集编制工程技术文件和竣工图,并负责对其审查;做好各阶段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档案管理等工作的检查和评估,协助工程竣工资料的整理;监督施工单位及时完成未完工程尾项、维修工程所出现的缺陷,参与保修期内工程质量的调研、分析,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及缺陷原因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此外还包括本次招标全部工程在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交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绿化养护期等的全部监理工作。 投标人资格: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人);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于2016年7月 14 日至2016年 7月 2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以下证照资料原件及每页均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任丘市会战北道行政服务大厅南楼)报名及购领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发售只面向以下所有证照资料提供齐全有效的投标申请人(如证件年检、换证应提供相应主管部门证明)。证照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注:如不是三证合一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4)项目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人); (5)河北省外企业投标报名前须取得《外省投标企业进冀备案手续》 (6)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5、其它 5.1专家评标及结算时使用的招标文件以备案后的纸质版为准。 5.2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有权对前三名排序中标候选人及其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进行考察,对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进行面试,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出借资质的、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其排序资格。 5.3本项目招标文件100元/本,售出不退。(报名时同时发售并开具收据,售后不退。如果不开具收据,潜在投标人可拒付文件价款)。免费提供图纸的电子版,自行复印纸质版,可根据需要向招标人索取正式图纸。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申请人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任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李楠 邮箱:shizhengchu123@163.com 代理机构:河北鑫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晨浩 联系电话:15133753015 地 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东路28号仁和商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