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GY2016-04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汪清县综合文化公园建设项目已由汪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汪发改审批字[2016]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汪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性质:新建;规模:景观面积135288㎡等(详见招标文件);招标范围:停车场、游客中心、休闲景观长廊等及配套设施工程;标段划分:3个标段,其中施工2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2 工程建设地点:汪清县汪清镇;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8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11月30日,工期473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三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3施工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监理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5 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施工投标单位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项目管理机构须是不同人员。 3.8外埠入吉企业须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18日至 2016年7月22日,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时,下午14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在河北政务大厅四楼建设工程窗口报名,并持《投标报名审查表》到吉林省广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施工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5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10日9时00分,地点为汪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河北政务大厅五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亚经贸新闻报、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汪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都业鹏 电话:0433-881782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广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汪清县汪清镇汪清街东665号 联系人:王政国 姜珊 电话:0433-885668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汪清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201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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