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采煤沉陷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第一批)宏伟路道路工程监理 招投标编码:JL0600G16027公告发布日期:2016-07-18 报名开始时间:2016/7/19 9:00:00报名截止时间:2016/7/25 7:00:00 报名地点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东风路88号)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康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45158811498联系人:徐冬梅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鸡西市采煤沉陷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第一批)宏伟路道路工程监理 建设单位: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办公室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地点:鸡西市鸡冠区西南部宏伟路(文成街至建工街) 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 公告说明: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0600G160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鸡西市采煤沉陷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第一批)宏伟路道路工程监理已由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鸡发改投资[2015]1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投资和市财政投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鸡西市采煤沉陷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第一批)宏伟路道路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鸡西市鸡冠区西南部宏伟路(文成街至建工街)。 2.3估算投资额:约4736.5万元人民币。 2.4建设规模:道路、路灯、绿化、污水、排水、通信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8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7月30日,工期35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招标范围:鸡西市采煤沉陷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第一批)宏伟路道路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2.8标段划分:第一标段:(规划一街-翰林街) 第二标段:(翰林街-建工街 ) 2.8.1标段投资额:第一标段投资额:2248.5万元 第二标段投资额:2488万元 2.9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其以上企业资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黑龙江省内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黑龙江省外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道路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具备道路桥梁专业或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具备安全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必须证企相符、专业相符。潜在投标人未进行网上报名的,或未按要求报名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得出现被相关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因重大质量、安全问题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情况,否则将拒绝其投标。 3.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6外省注册的投标申请人,还需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19日至2016年7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东风路88号)进行投标登记确认,现场确认时需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工程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本人到场报名;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或“四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黑龙江工程招标网》网上报名成功截图全部并加盖单位公章; (7)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包含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原件); (8)《外省建筑业企业单项工程情况》网上打印页(黑龙江省外投标人提供并加盖投标单位章); (9)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黑龙江省内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黑龙江省外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道路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具备道路桥梁专业或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具备安全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负责(复印件留存代理机构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东风路8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cgp.gov.cn/)、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 www.hljztb.com)同时发布。 7.其他 7.1投标企业需到检察机关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 人: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办公室 地 址:鸡西市鸡冠区 联系 人:李自君 联系电话:0467-616011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康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征仪路征仪花园小区A101栋9号商服 邮政编码:150000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13074566123 0451-58811498
工程描述: 结构形式: 预计合同额(万元):47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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