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27530 |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
地 区: | 海南 | ||||||||||
工程名称: |
海南国兴大道等5条道路景观提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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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公告内容 | |
国兴大道等5条道路景观提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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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兴大道等5条道路景观提升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海发改投资函﹝2016﹞84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口市园林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口市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主要对国兴大道、龙昆南路、新大洲大道、丘海大道及椰海大道景观进行提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工程、园路及广场铺装工程、景观小品工程等。
2.3 招标控制价:¥373.78万元
2.4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5计划工期:同项目施工工期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要求2013年1月1日以来所监理的市政工程施工单项工程建安造价在5000万元(含)以上(类似业绩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总监要求:为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不得同时跨省(直辖市)、跨市县担任建筑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可以在海南省海口市同时担任 1个其他建筑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对在海南省海口市同时担任多个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单位应在其监理的每个建筑工程项目现场监理部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3.4投标人须提供经当地(项目所在地或单位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后出具的关于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监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的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6年7月21日起登陆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kcein.com)电子招标专区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在投标确认时收取,售后不退。
4.2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0日17时3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10日8时30分,地点为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楼三楼(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海南日报》、《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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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6/7/21至 2016/7/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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