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27540 |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
地 区: | 广东 | ||||||||||||||||||||||||||||||||||||||||||
工程名称: |
广东省广州绕城公路南段(南二环南沙段)生态景观林带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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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田心村环境绿化施工交易公告
施工监理交易公告
根据穗发改【2015】105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发包价达到穗纪字[2013]33号文规定的小额建设工程规模,广州市南沙区农林局现对广州绕城公路南段(南二环南沙段)生态景观林带项目施工监理通过随机抽取(摇珠)方式,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绕城公路南段(南二环南沙段)生态景观林带项目施工监理 二、建设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农林局 联系人:程工 联系电话:020-84987867 代理机构:广东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璟 联系电话:13660883368 交易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9910647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广州绕城公路南段) 四、工程概况及交易须知: 1、交易内容、规模:完成广州绕城公路南段(南二环南沙段)生态景观林带项目施工监理工作,对广州绕城公路南段(南二环南沙段)等13处区域进行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建设里程共83.5公里,总建设规模为2586.45亩。2、项目总投资:1661.02万元,监理费暂定发包价:31.7万元。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质量标准:合格。 5、服务期: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期、施工阶段的监理工期之和: (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期:从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为止; (2)施工阶段监理工期:从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为止。 6、承包意向有效期:90 日历天(从网上报名截止之日计起)。 7、踏勘现场方式:建设单位不集中组织,由承包意向人自行踏勘。 8、缺陷责任期:按本项目的监理合同执行。 9、合同:按建设单位的合同文本。 五、交易公告发布时间、网上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1、交易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7月20日0时0分至2016年7月26日23时59分。 2、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7月20日0时0分至2016年7月26日23时59分。 注:交易公告发布截止时间须与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一致,交易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交易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发包价及其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文件、资料。如建设单位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公告发布时间,若因此交易时间发生变化的,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3、报名方式:承包意向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式可登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小额工程专区查看操作手册。 4、网上报名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六、建设单位网上确定随机抽取单位时间:2016年7月27日0时0分至2016年7月27日15时30分。 注:建设单位网上确定随机抽取单位时间必须是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后至摇珠时间前。 七、摇珠时间及摇珠地点 1、摇珠时间:2016年7月27日15时30分 2、摇珠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 3、摇珠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八、承包意向人合格条件: 1、承包意向人在广州市造林工程监理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中。 2、承包意向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造林工程监理资质丙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3、承包意向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林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4、承包意向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 5、承包意向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0.6万元(注: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发包价的2%)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未在交易公告第八条单列的合格条件,不作为承包意向人不合格的依据。 九、报名资料的提交 承包意向人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交报名资料。承包意向人上传的报名资料均为彩色电子文件。 十、建设单位网上确定随机抽取单位 1、网上报名结束后,建设单位应根据本公告第八条的内容对承包意向人网上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提交报名资料完整、符合合格条件的承包意向人视为报名成功,可参加摇珠活动。 2、若出现以下情况的承包意向人,建设单位应将其确认为报名不成功: (1)非本工程相对应的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内单位; (2)未按公告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 (3)报名资料非彩色电子文件或模糊无法辨认的; (4)未按公告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的。 3、建设单位无故拒绝符合条件的承包意向人参加摇珠,承包意向人可向交易监督机构投诉。 十一、报名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不足3家为交易失败,建设单位应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建设单位两次公告后,报名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仍不足3家的,建设单位可在报名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中随机抽取确定承包人;若无承包意向人报名,建设单位经集体讨论可从企业库中直接委托承包人。 十二、承包意向人代表可按本公告第七条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摇珠会,承包意向人是否到场,不影响摇珠结果。摇珠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承包意向人的监督。 十三、确定承包候选人后,建设单位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应包括:承包候选人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证书编号、交易价。 十四、建设单位在公示结束后5日内确定第一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并发出《工程发包通知书》。 十五、建设单位应当自确定承包人之日起15日内,向交易监督机构办理交易情况备案。 十六、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应当自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交易公告和承包人的承包意向商定和签订合同,建设单位和承包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承包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建设单位订立合同,建设单位将解除发包通知书,原承包人将被清除出广州市造林工程监理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承包人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原承包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发包价,承包意向人均应承诺按此价格承接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十八、本公告(包括修改、补充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九、发包价及其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文件、资料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承包意向人,承包意向人可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 二十、潜在承包意向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交易公告有异议的,应在报名截止时间2日前向建设单位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农林局 异议受理电话:020-39910661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 二十一、建设单位须将交易公告报交易监督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附件:一、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 二、承包意向人报名须提交的资料一览表 三、摇珠办法 四、摇珠结果确认表
建设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农林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6 月 日 附件一: 承 包 意 向 承 诺 及 声 明 函 致:广州市南沙区农林局 1.根据建设单位发布的的项目编号为 的 工程的交易公告,我方已详细审查了全部交易公告及有关附件,并无异议。 2.遵照《广州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交易公告等标准和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承诺: 愿以人民币叁拾壹万柒仟叁佰肆拾叁元伍角陆分(小写:¥31.734356万元)并按上述合同条款、标准和技术规范、图纸等的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我方认同建设单位提供的发包控制价。若出现工程变更,我方将依照相关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及程序办理。 3.我方同意承包意向在交易公告规定的交易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承包意向有可能被建设单位接纳,获得承包资格,我方将受此约束。若建设单位需延长交易有效期的,我方同意延长。如果在交易有效期内撤回交易意向或放弃承包资格不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我方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4.如果我方获得承包资格,我方保证按交易公告中规定的工期,完成并移交本工程,质量标准达到交易公告中的要求。 5.如果我方获得承包资格,我方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我方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 (证书编号为: ),拟委派的安全员为 (证书编号为: ),并按建设单位要求配备项目管理班子,拟委派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如未经建设单位同意更换项目班子成员,建设单位有权取消我公司的承包资格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6.我方理解建设单位将不受任何我方报名的约束。 7.如果我方获得承包资格,我方将按照规定递交由建设单位认可、并在交易公告中规定金额的履约保函或保证金。 8.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建设单位的工程发包通知书和本报名资料、交易公告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9.如果我方获得承包资格,我方将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报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审批后实施。 10.我方就参加本项目交易工作,作出以下郑重声明: ⑴ 本公司保证报名资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⑵ 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交易中不给其他单位挂靠,不出让交易资格,不向建设单位行贿。 ⑶ 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报名资料核对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林业和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报名资料核对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⑷ 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 ⑸ 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交易公告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交易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⑹ 本公司承诺:获得承包资格后按照《广州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试行)》(穗建筑〔2013〕428号)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退出广州市风景园林工程监理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
承包意向人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承包意向人报名须提交的资料一览表
摇珠办法
1.摇珠所依据的规则 1.1《广州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办法》(穗纪字[2013]33号)。 2.摇珠程序 2.1建设单位按照交易公告第七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摇珠。承包意向人可派代表参加摇珠会。 2.2将所有已成功报名的承包意向人进行电脑随机排序,并编制序号,作为摇珠时的身份对应。 2.3承包意向人若不出席摇珠会,视为默认排序序号,不影响后续摇珠。 2.4建设单位摇珠随机抽取3个序号,依先后顺序确定为1至3名承包候选人。 3.确定承包人 3.1摇珠后,建设单位应按照摇珠先后顺序确定的承包候选人,依次推荐为第一承包候选人至第三承包候选人,并编制摇珠报告。 3.2建设单位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 3.3排名第一的承包候选人放弃承包的或者按照相关规定被取消资格的,建设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以此类推。 3.4如果所有承包候选人均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为交易失败,建设单位依法重新组织交易。 3.5摇珠结果应按原公告发布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承包意向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承包候选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建设单位提出。
附表四 摇珠结果确认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代表:
招标代理机构代表:
交易中心见证人员: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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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6/7/20至 2016/7/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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