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28838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衡阳市曙光西路(新桥路-杨柳西路)、杨柳西路(新桥路-湘桂铁路)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经衡阳市发改委以衡发改招【2016】131号文件核准,项目业主为衡阳高新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衡阳市曙光西路(新桥路-杨柳西路)、杨柳西路(新桥路-湘桂铁路)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择监理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各投标申请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衡阳市曙光西路(新桥路-杨柳西路)、杨柳西路(新桥路-湘桂铁路)项目施工监理。 2.2建设地点:衡阳高新区内。 2.3项目概况:曙光西路(新桥路-杨柳西路)道路长度约863米、宽度26米;杨柳西路(新桥路-湘桂铁路)道路长度约2597.658米,其中该道路新桥路-衡州大道宽度为32米,衡州大道-湘桂铁路段宽度为33米。 2.4投资额:计划总投资约22470万元,其中建安投资共计约6040万元:曙光西路建安费约1120万元,杨柳西路建安费约4920万元(具体以经审定的招标控制价为准)。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建设全过程监理服务。 2.7质量控制目标:以本招标工程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质量标准为质量控制目标。 2.8工期控制目标:以本招标工程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施工工期为工期控制目标。 2.9投资控制目标:以本招标工程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合同价为投资控制目标,直至本招标工程项目全部完工。 2.10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国内工商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往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 3.2投标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专业),并须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在监项目不得超过2个;投标人应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 3.4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3.5监理员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员岗位证书。 3.6省外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现场监理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其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项目评标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贰万元整,采取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6年 7月 21日~2016年 7月 27日(每日9:00-11:00,15:00-17:00,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总监持: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电脑打印的有效单位介绍信;②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④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若可通过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二维码查询情况的,可不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⑤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⑥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⑦监理员的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⑧《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省外企业提供,如有);以上验原件留复印件到衡阳市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衡阳市船山路20号建设大厦一楼)购买招标文件。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准备二套加盖单位公章。 6.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为500元/套(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放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8月12日15时30分,地点为衡阳市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衡阳市船山路20号建设大厦三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衡阳建设工程网和衡阳市公众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4-8249005。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衡阳高新投资有限公司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解放大道11号联 系 人:肖明华 电 话:13974724705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衡阳市雁峰区黄茶路11号金玛园住宅小区1-2楼联 系 人:陶俊安、罗韦电 话:0734-2616660、13017162281 |
报名期限: | 2016/7/21至 2016/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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