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1、工程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 2、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门头沟新城南部的高压走廊下,呈南北向带状分布,总面积54.67公顷,东北至滨河公园景观大道,西南至莲石路(最终以规划确定的地块钉桩范围为准)。新植乔灌木72248株、新植色带及地被328974平方米,同步建设园路、给排水、照明等配套设施。 3、本项目共分为2标段,区域划分、工程投资概算及监理费分别为:标段号 区域划分 投资概算(人民币万元) 监理费(人民币万元)一 施工一、二标段范围内 7499.56 122.485 二 施工三、四标段范围内 6934.60 114.405 注:投标人可以对上述2个标段分别进行投标,但最终只可中1个标段。投标人在报名时必须注明投哪个标段,若未按报名时注明的标段进行投标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制度、优良的管理;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依据京门预发【2013】第1号《门头沟区基本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及中介组织领域实行廉洁准入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廉洁准入证明; 6、参加工程监理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除具有以上资格外,还须具备以下资质: (1)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含)以上;(2)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投标人必须经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后才有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报名时须总监理工程师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须注明授权范围)、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原件及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人事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所有复印件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7月25日 9:00 至 2016年7月29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7月25日 9:00 至 2016年7月29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单元1716室(北苑路地铁五号线大屯路东站A口出,向北走50米路 开标时间:2016年8月15日 9:30 开标地点:朝阳区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09第一会议室(北苑路地铁五号线大屯路东站A口出,向北走5 备注:无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8月15日 9:00 至 2016年8月15日 9:30 招标人联系地址:门头沟区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北路33号农林大厦 邮编:100001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10-69863415 传真: 电子邮件: 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地址:朝阳区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邮编:100101 联系人:杨雪 联系电话:010-64956207-8009 传真:010-64956207-8011 电子邮件:
批复文号京发改(审)[2016]3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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