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31020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湖北 |
工程名称: |
湖北省松滋市乐乡公园景观工程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松滋市乐乡公园景观工程项目监理 ?xml:namespace>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鄂中元松滋招字[2016]1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滋市乐乡公园工程建设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松滋市城乡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松滋市乐乡公园工程建设项目监理 2.2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园林景观、绿化、建筑、装饰、市政、及安装工程(园林景观、绿化、市政道路管网、建筑装饰装修、建筑给水排水、建筑电气、消防及室外水、电等全部工作内容)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 2.3建设规模:规划建设总面积约26万平方米。 2.4监理责任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9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 2.5监理目标: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要求。 2.6监理费:2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近五年内具有同类型、同规模工程业绩。 3.2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3投标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有限制投标期限的以限制期为准,无限制投标限期的,限制在两年内),具体以监管部门相关文书为依据。 3.4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近二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招标人到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结果为准)。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报名应提供的相关资料如下: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联系方式; (4)拟派注册监理工程师(总监)证、身份证和联系方式;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6)企业开户行基本帐户; (7)社保证明; (8)提供工程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见原件留复印件) 注:1、以上材料要求提供二份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企业公司公章; 2、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者拟派总监(持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原件)参加报名。 3、社保证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人员2016年4月~6月份三个月的明细清单并加盖人社部门公章,且明细清单中必须包含注册监理师、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4、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最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 月27日至2016 年8 月 2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2:30 时至 5:00 时(北京时间),松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松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四楼)报名(法定假日不接受报名)。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5000.00元),具体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松滋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http://www.hbsz.gov.cn/ztb)公告栏公开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章):松滋市城乡规划局 联系人:熊军 联系电话:18071290528 招标代理机构(章):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文韬 联系电话:15327796619
|
报名期限: | 2016/7/27至 2016/8/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