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31614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广汕路(大观路—开创大道)道路改造完善工程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xml:namespace> ?xml:namespace>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20-28068037。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萝岗区水西路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设部2006年 5、投标人自2011年 6、投标人已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 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名单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网站(网址: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点单列的投标人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投标报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十二、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电话: 地址:广州市科学城创意大厦 十四、投标申请人须按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所属检察院或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申请涉及外国国籍人士的个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则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受理查询)于该项目招标期间 十五、本公告按《关于指定发布招标公告媒体的通知》(粤计法 十六、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2016年 7 月 28 日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公司就参加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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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6/7/28至 2016/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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