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凤县革命纪念馆景观绿化工程、雕塑及布展工程监理经陕西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陕发改社会【2009】726号文)。项目业主为凤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陕西省城乡建设综合开发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陕西省宝鸡市凤县凤州镇凤州村。本项目总投资约6150万元。招标 范围为招标文件及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监理服务。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监理其他在建工程; 3.2省外企业相关信息在 陕西省建筑市场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可查询。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7家)。 5.申请报名 2016年 8 月 3 日00:00:00时至2016年 8 月 8 日00:00:00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信息网(网址:http://www.sxxzbb.com/sxztb/)上报名。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6 年 8 月 3 日至 2016 年 8 月 8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在西安市雁翔路58-A号哈佛公馆裙楼三层持投标报名确认单、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的,使用投标CA锁登录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HTTP://www.sxszbb.com)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6.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3本项目不邮购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 年 8 月 16 日 9 时00分,地点为西安市雁翔路58-A号哈佛公馆裙楼四层。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8.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翔路58-A号哈佛公馆裙楼四层 联系人及电话: 吴工 029-85405801 15388607996 传真:029-8525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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