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36286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株洲县渌江风光带景观工程二期(第二段)、滨水北路(第二段)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株洲县渌江风光带景观工程二期(第二段)、滨水北路(第二段)项目已由株县发改复[2016]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株洲县渌湘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已基本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名称:株洲县渌江风光带景观工程二期(第二段)、滨水北路(第二段)项目施工监理 2、工程概况: (一)景观工程:渌江风光带二期(第二段)景观工程,西起湘渌江交汇口,东至渌水二桥,沿河长度约为2.35千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建设工程包括景观绿化工程、自然驳岸及岸线稳定工程、风光带道路系统、相关配套设施等,工程总投资约1.33亿元,其中建安投资约0.82亿元。 (二)道路工程:滨水北路(第二段)西起湘渌江交汇口,东至渌水二桥,道路长2.35千米,宽28米。建设内容包括规划、土方工程、路基路面、排水干管、地下管线、路灯照明、交通标线、人行道、绿化工程等。工程总投资约2.12亿元,其中滨水北路(第二段)建安投资0.85亿元; 3、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具体工作范围及界线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4、工期控制目标:以本招标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施工工期为工期控制目标。 5、质量控制目标:以本招标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质量标准为质量控制目标。 6、投资控制目标:控制在本招标项目施工合同约定的范围内。 7、投标人资格条件 7.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7.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综合监理资质,资信良好。 7.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无在监项目;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且注册专业应含市政公用工程;专监及监理员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配备(即专监2人、监理员4人),上述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6条; 7.4湖南省外监理企业应按湘建建[2012]92号文要求办理《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已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了其企业基本信息。 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7.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企业法人或总经理作为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报名; 7.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均为入围投标人。 9、评标办法:采用湖南省住建厅湘建建[2013]283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 10、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下面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收款单位:株洲县招标投标管理局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渌口支行帐 号:43001508162052501263必须在转账票据摘要处须注明:“景观工程二期、滨水北路项目(第二段)监理”,如果没有注明而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0、招标文件的获取 10.1本招标项目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6年8月5日、8日、9日、10日、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现场报名地点:株洲县政务中心招标局窗口。 10.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一律以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10.3报名时所需要提交的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注册专业应含市政公用工程,且无在监项目)原件;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且注册专业应含市政公用工程;拟任监理员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4) 外省企业提供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或《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原件); (5)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两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需本人到场); (6)提供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半年内连续3个月保险缴费凭证。上述所需资料均为公告期内的有效原件,除授权委托书外其他资料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叁份复印件。 11、投标文件的递交: 1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株洲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会议室。 1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县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13、行政监督:本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株洲县招标投标管理局。电话:0731-27280252。 14.联系方式招标单位:株洲县渌湘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系 人:杨先生 0731-27271630地 址:株洲县渌口镇津口东路拾号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 人:冯女士 杜先生 黄先生 0731-89876258、88629817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迎新路868号德思勤城市广场A7栋1105室 |
报名期限: | 2016/8/5至 2016/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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