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吉木萨尔镇庭州湾(沙河巷团结路以东)生态改造等工程已经由吉木萨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县发改综字(2016)349号”备案。招标人为新疆兴德隆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吉木萨尔镇庭州湾(沙河巷团结路以东)生态改造等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360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监理)。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吉木萨尔县 2.工程规模:河堤、溢流堰、场地铺装、道路、绿化、照明及附属工程;环卫收集设施建设;天山路以西续建(道路及硬化场地铺装、道路及长度附属设施、绿化、树木、土方、喷灌及照明);历史街提升改造(加固修缮)工程街道景观绿化提升、健行步道、慢行系统、监控系统、音响系统及管理用房建设;拆除工程;附属设施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天) JMTE201608110310010205001吉木萨尔镇庭州湾(沙河巷团结路以东)生态改造等工程监理施工图内容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398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甲级]或者[综合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从2016年08月12日 10时00分到2016年08月16日 20时00分 2.报名地点:网上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6年08月17日至2016年08月26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20:00 2.领取方式:网上 六、其他说明 1、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12日10:00时-2016年8月16日20:00时(北京时间)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上报名。 3、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监理CJ20161089投标保证金5万元。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16年8月12日-2016年8月16日23:59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5、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昌吉州建国西路支行,开户行行号:105885000041,帐号:65001620400052502518),不得以现金和其它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它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链接,监理招标文件费500.00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兴德隆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木萨尔县地 址:昌吉市北京南路25-1号 邮 编:831700邮 编:831100 联 系 人:张晓斐联 系 人:许园园 电 话:13909949083电 话:0994-6551882 传 真:传 真:0994-6551880 电 子 邮 件:电 子 邮 件:xjcjj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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