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市政道路改造提升-北片区部分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建设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河口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河口区黄河路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沂河路603号海通商务中心一楼 工程名称:河口区市政道路改造提升-北片区部分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建设工程施工及监理 项目编号:东河政采2016-230号 工程招标范围:施工为工程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监理为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工程规模:本工程已经东河发改立项[2016]63号文批准建设。改造道路4条、共长3470米,新建道路2条、共长579米,实施铺设雨污排、绿化提升等工程。其中,改造友谊街(海康路-迎宾路)长550米、宽9米,实施道路两侧绿化9265平方米,配套人行道、路灯、雨污排等;改造广场街(友谊街-黄河路)长460米、宽10米,配套人行道、路灯、雨污排等;改造迎宾街(河滨路-黄河路)长1235米、宽12米,实施道路两侧绿化7445平方米,配套人行道、路灯、雨污排等;改造公园街(河滨路-黄河路)1225米、宽9米,实施道路两侧绿化6465平方米,配套人行道、路灯、雨污排等。新建道路2条,其中,广场街向北延伸194米、宽10米,配套人行道、路灯、绿化、雨污排等;新建康宁路(迎宾街-公园街)长385米、宽14米,配套人行道、路灯、绿化、雨污排等。年度建设资金已基本到位,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 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迎宾街工程施工,计划投资约1221万元; 第二标段公园街、康宁路工程施工,计划投资约1408万元; 第三标段友谊街、广场街及北延工程施工,计划投资约1042万元; 监理工程分为一个标段。 注:投标企业最多投报两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计划投资:工程施工计划总投资约3671万元,监理计划投资约36.7万元。 资金来源:区政府投资。 工程地点:河口区城区。 二、投标人应具有的条件 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方式及要求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15日至2016年8月19日(节假日除外)进入东营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不成功者,现场报名无效)。网上报名成功后,投标企业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 网上报名成功的投标企业请于有效报名期限内2016年8月15日至2016年8月1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在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沂河路603号海通商务中心一楼)进行现场报名,其中2016年8月18日、19日(每日9时至11时,14时至16时)同时在东营市河口区有形建筑市场(河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楼608房间)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不成功者,网上报名无效)。 1、工程施工投标企业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标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东营市河口区建设领域招投标清欠证明(河口区以外由东营市清欠办出具无拖欠证明,并到河口区清欠办盖章确认)、山东省外企业须提供山东省外省进鲁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或山东省外企业须提供《山东省外埠进鲁施工企业信息查询系统》证明材料截图的打印页并加盖公章或山东省外企业须提供《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证明材料(须体现企业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截图的打印页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需本人到场)、投标企业所报建造师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自2016年1月(含)以来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网上报名打印凭证】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2.报名工程施工监理的企业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投标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需本人到场)、投标企业所报监理工程师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自2016年1月(含)以来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网上报名凭证打印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二份。 以上要求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须提供上述参保人员社保查询信息,以便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从企业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其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报名截止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持书面申请函到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企业现场报名时经资格审查合格同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贰佰元整(¥200元),售后不退。 说明:投标企业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黄河口网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沂河路603号海通商务中心一楼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46-8036663 13562290508 八、监督单位:东营市河口区发展和改革局、东营市河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3660127 3652391
发布人:东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15日 11时01分22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