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拉尔区六二六小河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标段) 二次监理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2016-GC0406-1-JL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海拉尔区六二六小河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标段)已由海拉尔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审字[2015]3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拉尔区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海拉尔区六二六小河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标段)监理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海拉尔六二六小河沿岸。 2)建设规模:新建道路硬化广场铺装、土方工程、桥涵工程、绿化工程、河道治理等。 3)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招标控制价:60万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具备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工程 专业 国家 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2.3你单位 不可以 组成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3.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9 月 2 日 14时 30 分,地点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信用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信用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信用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项目名称 标段号 金额 信用保证金缴入账号 海拉尔区六二六小河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标段) 2016-GC0406-1-JL 60,000.0元 1556 4359 1346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信用保证金。 5.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16年 8 月 22 日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 6.其他说明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匿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于三日内在网站指定版块直接进行回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同时抄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办公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河东新区友好五街西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5室,联系电话:0470-8110357)。 招标人通知的潜在投标人原则不得低于10个。开标时潜在投标人不足5个的,原则上不得开标;招标人掌握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0个的,由招标人在参与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中选择。未被邀请的其他潜在投标人也可以参加投标,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2016年 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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