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岭市东部新区西沙河西侧滨河、鹭海路绿化及第2、3、4、5街沿线绿化工程已由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出让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温岭市东部控股有限公司,委托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温岭市东部新区西沙河西侧滨河、鹭海路绿化工程范围主要为西沙河西侧(第三街-第八街)及鹭海路西侧(龙门大道-第八街)。(一)温岭市东部新区西沙河西侧滨河绿化:①、绿化苗木:主要苗木有香樟A、香樟B、香樟C、大叶女贞、落羽杉、中山杉、湿地松、朴树、榉树、乌桕、国槐、蜡杨梅、花石榴、海滨木槿、细叶芒、矮蒲苇、毛鹃、中华常春藤、葱兰、麦冬、红花酢浆草、白三叶草籽、美丽月见草、千屈菜、香蒲、狗牙根草皮,绿化面积约35381平方米,种植土回填约35381立方米;②、园路铺装:主要内容有3米园路、1.5米园路、市政桥梁下步道、厕所周边铺装、栈桥、侧石铺设等,3米园路长约2584.8米,1.5米园路长约18.6米,市政桥梁下步道长约321米,厕所周边铺装面积约35.7平方米,栈桥长约60米。③、公共厕所:公厕建筑面积为89.82㎡,属框架结构,建筑层数为地上一层。④、厕所给水及电气:厕所洁具及电气等。(二)温岭市东部新区鹭海路绿化:①、西侧绿化:主要苗木香樟B、香樟C、大叶女贞、榉树B、四季桂、红叶石楠、美丽月见草、红王子锦带、大叶栀子、葱兰、麦冬、红花酢浆草、中华常春藤,绿化面积约28120平方米,种植土回填约28120立方米。②、机非隔离带绿化工程:香樟B、狗牙根草皮;绿化面积约18868平方米。 温岭市东部新区第2、3、4、5街沿线绿化工程,范围主要为2、3、4、5街两侧绿化工程及机非隔离带绿化工程。1、第2街(鹭海路-金塘南路)沿线绿化工程:(1)两侧绿化工程:香樟、无患子、红叶石楠、大叶栀子、狗牙根草皮,绿化面积约8843平方米,种植土回填约8843立方米。(2)机非隔离带绿化工程:香樟、无患子、葱兰、狗牙根草皮,绿化面积约5468平方米。2、第3街(松航南路-金塘南路)沿线绿化工程:(1)两侧绿化、景观园路:绿化主要苗木有香樟(大)、香樟、大叶女贞、落羽杉、中山杉、湿地松、无患子、栾树、榉树、黄槐、蜡杨梅、夹竹桃、花石榴、紫荆、海滨木槿、细叶芒、矮蒲苇、红叶石楠、大叶栀子、茶梅、中华常春藤、黄金菊、金边阔叶麦冬、兰花三七、金鸡菊、白三叶、芦苇、黄菖蒲、千屈菜、狗牙根草皮,绿化面积约32264平方米,种植土回填约32264立方米;景观园路主要有3米园路、2米园路、节点铺装、侧石铺设等,3米园路长约1015米,2米园路长约3.4米,节点铺装面积约74.5平方米。(2)机非隔离带绿化工程:香樟、黄槐、蜡杨梅、花石榴、细叶芒、大叶栀子、黄金菊、金边阔叶麦冬、狗牙根草皮,绿化面积约5772平方米。3、第4街(松航南路-金塘南路)沿线绿化工程:(1)两侧绿化工程:主要苗木香樟、榉树、落羽杉、中山杉、湿地松、无患子、海滨木槿、矮蒲苇、红叶石楠、金森女贞、狭叶十大功劳、中华常春藤、兰花三七、白三叶草籽、黄菖蒲、千屈菜、狗牙根草皮,绿化面积约21806平方米,种植土回填约21806立方米。(2)机非隔离带绿化工程:香樟、榉树、金森女贞、麦冬、狗牙根草皮,绿化面积约8392平方米。4、第5街(松航南路-金塘南路)沿线绿化工程:(1)绿化主要苗木有香樟、大叶女贞、落羽杉、中山杉、湿地松、无患子、栾树、朴树、蜡杨梅、夹竹桃、海滨木槿、细叶芒丛、矮蒲苇丛、矮蒲苇、四季桂、红叶石楠、大叶栀子、中华常春藤、黄金菊、葱兰、麦冬、金鸡菊草籽、白三叶草籽、芦苇、黄菖蒲、狗牙根草皮,绿化面积约44527平方米,种植土回填约44527立方米;景观园路主要有3米园路、1.5米园路、节点铺装、侧石铺设等,3米园路长约1465米,2米园路长约6米,节点铺装面积约352.4平方米。(2)机非隔离带绿化工程:香樟、海滨木槿、狗牙根草皮,绿化面积约10016平方米。 2.1.2本工程造价:约5400万元。 2.2 招标范围:现场“三通一平”、临设、绿化苗木、园路铺装、公共厕所等工程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资质甲级。 3.2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 专业监理人员要求:市政专业监理人员5人(至少2人是监理工程师,其余需具有监理员及以上岗位证书)。 3.4以上监理人员(含总监)中应至少有一人具有园林或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如以上监理人员中没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需另行增加满足上述要求的人员)。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5日上午8:00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未报名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7天前提出问题及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书面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5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的工本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5日上午9:00整,地点: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一)。 5.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的,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出具企业注册地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特殊情况证明原件,并明确委派该企业副总经理到场(同时提交到场的企业副总经理的任职文件原件)。 7、其他事项 7.1 未办理投标企业资质等信息资料入库和U盾的,应先申办交易登记手续,具体申请要求请登陆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lztb.com.cn)查询(或电话咨询0576-86109764 林小姐)。 7.2 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温岭市九龙大道555号。 7.3已报名的投标人,如不参加投标的,应于开标前书面告知招标人或投标保证金已于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内付至指定的账户,否则按《关于印发<温岭市招投标市场信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招委〔2012〕2号)执行。 7.4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询标的,须同时提交合法、有效的《投标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企业副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监。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擅自离开开标现场的,将按《关于印发<温岭市招投标市场信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招委〔2012〕2号)文件执行。 7.5以上的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以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名字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岭市东部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清荣 联系电话:0576-86680705 招标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立 联系电话:0576-86109946 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76-86109505<温岭市招投标市场信用评价实施办法>温岭市招投标市场信用评价实施办法><温岭市招投标市场信用评价实施办法>温岭市招投标市场信用评价实施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