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揭东路(潮汕路-揭阳路)道路及配套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 批复文号 汕金发改投预[2016]2号 批复单位 汕头市金平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汕头市金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监理 公告内容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揭东路(潮汕路-揭阳路)道路及配套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 建设单位:汕头市金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女士 杨工 联系电话:0754-88132662;020-87562291 工程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揭东路。 建设规模:由汕金发改投预[2016]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总投资3970 万元,其中监理费用60.05万元。 资金来源及构成:财政资金。 招标内容:招标内容为本项目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协调等相关工作(包括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控制、信息和合同管理及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报名时间:请按汕头建筑信息网上公布的时间安排表 报名地点: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汕头市中山路213号11楼) 对投标单位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投标资格合格条件: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投标人须经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起止时间范围是:查询期限为本项目公告之日起近三年,告知函落款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之日均可;内容包括(投标人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项目总监)。 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6]52号),广东省外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拟投入监理人员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的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用评标定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三、投标申请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投标申请报名表,在汕头建设网(http://www.stjs.gov.cn)在线填写并打印; (2)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4)拟投入监理人员名单,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人员专业应包括道路、给排水工程、桥梁工程、造价(人员专业可以用注册执业证书、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上载明的专业证明),名单内人员须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注册证和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可以是由社保机构签发的《职工养老保险业手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截至报名之日止,缴纳的社保基金时间不少于六个月,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告知函》; (5)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投标报名时间与出售招标文件的时间一致,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5个工作日,报名时必须由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法定代表人担任代表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进行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将一律拒绝报名:①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②未能提供原件核对的;③资料和证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四、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五、本项目资料费每套人民币500.00元,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料均应真实、可靠,招标人将在出售资料的同时对投标申请人的资质材料进行校查,任何不真实的资料将被视为缺乏诚实信用的行为,从而导致该企业被拒绝成为投标人或参加投标的责任和损失由该企业承担。 六、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少于5家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七、投标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担任项目投标代表递交投标文件,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填写完整一式两份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回执》(附件九)提交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不被招标人接收。
汕头市金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人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6-08-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