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47726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海南 |
工程名称: |
海南海口市城市景观亮化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公告?xml:namespace>海口市城市景观亮化工程(二次招标)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口市城市景观亮化工程(二次招标)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海发改法招函﹝2016﹞127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口市市政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海口市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海口市城市景观亮化工程项目监理,本项目主要亮化内容包括对约49㎞岸线及道路(属城市主干道)、690余栋建筑进行亮化提升,涉及景观面积约55公顷。 2.3 招标控制价:暂定招标控制价为: ¥8476800.00元(最终以相关审批为准) 2.4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5计划工期:同项目施工工期 2.6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要求2013年1月1日以来所监理的市政公用工程(含有照明工程)施工单项工程建安造价在49000万元(含)以上或监理费在800万元(含)以上(类似业绩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总监要求:为本单位注册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不得同时跨省(直辖市)、跨市县担任建筑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可以在海南省海口市同时担任1 个其他建筑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对在海南省海口市同时担任多个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单位应在其监理的每个建筑工程项目现场监理部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3.4投标人须提供经当地(项目所在地或单位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后出具的关于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监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的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请于 2016年 8月 26 日起登陆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kcein.com)电子招标专区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在投标确认时收取,售后不退。 4.2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 18 日08时 30分,地点为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附楼二楼(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招标人:海口市市政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三路15号楼地址: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玉沙广场京华城7- 单元1202房 联系人:周工联系人:何工 电话: 0898-68723925电话:0898-68528512 2016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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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6/8/26至 2016/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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