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产业集聚区望嵩南路等四条道路绿化及新增游园绿化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汝财招标采购-G―2016―184 1、招标条件 汝州市产业集聚区望嵩南路等四条道路绿化及新增游园绿化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汝州市产业集聚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汝州市产业集聚区望嵩南路等四条道路绿化及新增游园绿化项目; 2.2 建设地点:河南省汝州市; 2.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 标段划分:3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施工: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第二标段监理:汝州市产业集聚区望嵩南路等四条道路绿化及新增游园绿化项目施工(望嵩南路和霍阳大道)及新增游园绿化项目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备案审计和缺陷责任期等施工图范围内全过程监理。 第三标段监理:汝州市产业集聚区望嵩南路等四条道路绿化及新增游园绿化项目施工(幸福大道和宏祥大道)及新增游园绿化项目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备案审计和缺陷责任期等施工图范围内全过程监理。 2.6 工 期:365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施工标段: 3.2.1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含壹级)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项目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上述人员均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报名时均需要提供近1年的社保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2.2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亿元的市政工程或园林绿化工程的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3.2.3提供近2013、2014、2015年度经审计的符合要求的年度财务报告。 3.3监理标段: 3.3.1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在本单位任职不少于3年,同时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工程的项目总监(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3.3.2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1个投资金额不低于1亿元的市政工程业绩(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4提供近2013、2014、2015年度经审计的符合要求的年度财务报告。 3.4投标人应响应招标人的其他实质性条款要求。 3.5报名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到汝州市检察院查询行贿受贿证明(如有不良记录,将取消该单位的投标资格); 3.6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有虚假资料,取消其报名资格。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16年09月05日至2016年09月0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大厅报名(201室)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施工标段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 被授权人、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职称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五大员岗位证书及上述人员的社保中心出具近1年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及身份证; 4) 企业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5) 财务审计报告。 4.3 监理标段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 拟派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职称证书、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总监及被授权人的社保中心出具近1年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及身份证; 4) 财务审计报告; 5) 企业类似业绩(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以上资料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其余资料全部查原件,同时提供以上全部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留存,如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注:1)报名合格的投标单位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到项目所在地检察院进行行贿受贿犯罪档案的查询,查询结果如发现存在行贿受贿犯罪行为,将取消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另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技术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现场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不得更换,若更换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视为自愿放弃本项目投标活动。 2)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查验原件,所有资料留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4.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单位,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09月27日9时0 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汝州市交易中心第301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汝州市政府采购网》、《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汝州市产业集聚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0375-3323767 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廖女士 联系电话:1383823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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